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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8 | 慶鴻機電工業 未 |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九十七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暨合併報表 |
1.事實發生日:97/08/28 2.公司名稱:慶鴻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九十七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暨合併報表。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九十七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暨合併報表 ,業經敬業會計師事務所王日春及吳麗容兩位會計師查核竣事, 出具保留式核閱報告,並經董事會承認通過送請監察人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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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8 | 洋華光電 | 媒體報導之相關說明 |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2.報導日期:97/08/28 3.報導內容: C1版: 1.洋華上半年營收將近新台幣30.21億元...,較去年同期成長15倍。 2.洋華去年出貨量超過5,000萬片,營收達6.81億元.... 3.從洋華出貨結構來看,上半年智慧型手機約佔有53%、一般手機 比重約20%,總計手機所佔營收達70%,而PND也佔有26%。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媒體所指上半年營收有誤,有關本公司97年上半年度營收數字 應以本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為主,已公告於公開資 訊觀測站,營收金額為新台幣29.98億元,較去年同期成長14倍。 2.洋華96年12月24日與原洋華合併,因此96年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之財務報表所表示之營收金額為新台幣6.81億元,係包含機電事 業群96年全年度及光電事業群8天營收。惟光電事業群96年全年 度觸控面板實際出貨量超過5,000萬片,特此說明。 3.媒體所稱本公司出貨結構係依據本公司97/08/27法人說明會之 相關資料,惟媒體引用數字應為97年第2季,非97年上半年度,特 此說明。法人說明會之相關資料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上之公司 治理專區。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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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8 | 建欣電科技 | 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之其他應敘明事項 |
1.事實發生日:97/08/28 2.公司名稱:建欣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之其他應敘明事項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九十七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 及合併財務報告九十七年上半年度合併損益情形如下所述: 銷貨收入淨額 516,866(仟元) 銷貨毛利 120,804(仟元) 營業利益 42,536(仟元) 稅前淨利 15,764(仟元) 稅後淨利 11,822(仟元) 稅前每股盈餘 0.29(元) 稅後每股盈餘 0.21(元) 九十七年上半年度損益情形如下所述: 銷貨收入淨額 269,391(仟元) 銷貨毛利 64,340(仟元) 營業利益 31,689(仟元) 稅前淨利 16,122(仟元) 稅後淨利 11,822(仟元) 稅前每股盈餘 0.29(元) 稅後每股盈餘 0.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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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8 | 億泰利多媒體 未 | 本公司與上海遊戲廠商訂定遊戲軟體合約案 |
1.事實發生日:97/08/28 2.契約相對人:上海派訊網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7/08/28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雙方訂定遊戲軟體合約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需支付合約購買費用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提高公司營收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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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8 | 洋華光電 | 更正97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申報年度內容 |
1.事實發生日:97/08/28 2.公司名稱:洋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97年上半年度現金流量表公告錯誤,原科目營業 活動之 淨現金流入(出),更正為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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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8 | 洋華光電 | 更正97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及合併報表申報年度內容 |
1.事實發生日:97/08/28 2.公司名稱:洋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97年上半年度現金流量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年度 公告錯誤原會計年度97年度及96年度,更正為97年上半年度及96 年上半年度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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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8 | 新日光能源科技 | 公告本公司97年上半年度財報 |
1.事實發生日:97/08/28 2.公司名稱: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97年上半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 告,簡明損益資訊:項 目 母公司財報 銷貨收入淨額 4,434,774仟元 銷貨毛利 582,828仟元 毛利率 13.1% 營業利益 454,330仟元 營業利潤率 10.2% 稅前利益 403,791仟元 稅後純益 334,090仟元 稅後淨利率 7.5% 稅前每股盈餘(元) 3.83 元 稅後每股盈餘(元) 3.17 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97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詳細資訊已於主 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公告申報作業,請逕向台灣證券交易所股市 觀測站查詢(交易所網址為:http://www.ts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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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8 | 映興電子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利配發基準日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7/08/28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 :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36,000,000元,每股配 發1.2元。 4.除權(息)交易日:97/09/22 5.最後過戶日:97/09/23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7/09/24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7/09/28 8.除權(息)基準日:97/09/28 9.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股息發放日9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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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8 | 台灣高鐵 | 公告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
1.事實發生日:97/08/28 2.公司名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九十七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包含資產負債表 、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暨現金流量表等)業經安侯建業會計 師事務所楊美雪會計師及陳雅琳會計師查核竣事,並提經97年8月 28日第四屆第十八次董事會決議通過。依本公司九十七年上半年 度財務報告顯示,截至九十七年六月三十日止,累積虧損金額已 逾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6.因應措施:依法擬於股東會提出報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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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8 | 宏致電子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替孫公司昆山宏致電子有限公司背書保證案 |
1.事實發生日:97/08/28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昆山宏致電子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孫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30094 (4)原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5685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5685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137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5685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本公司為連帶保證人或本票保證,以協助昆山宏致電子有限公司取得銀行融資額度。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49953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54140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照昆山宏致電子有限公司融資合約規定,保證到期日或昆山宏 致電子有限公司償還借款,其連帶保證自動解除。 (2)日期: 依照昆山宏致電子有限公司融資合約規定,保證到期日或昆山宏 致電子有限公司償還借款,其連帶保證自動解除。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金額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之比率: 17.75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金額占公司與被背書保證公司最 近一年度業務交易總額之比率: 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長期投資金額、背書保證金額及資金貸放 金額合計數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64.89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昆山宏致電子有限公司為本公司透過持股100%之Aceconn Electronic Co., Ltd.再轉 投資持股100%之公司。 (2)上表第11點之長期投資金額,係Aceconn Electronic Co., Ltd.對昆 山宏致電子有限公司之長期投資金額。 (3)上述有關淨值、資本、盈餘盈虧金額、長期投資等金額,係依 據2008年6月30日財務報表計算。 (4) 有關背書保證金額,使用換算匯率為中央銀行公佈2008年8月 22日NTD/USD3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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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8 | 宏致電子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替孫公司昆山宏致電子有限公司背書保證 |
1.事實發生日:97/08/28 2.被背書保證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達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百分之五以上之: (1)公司名稱: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本公司為連帶保證人或本票保證,以協助昆山宏致電子有限公司 取得銀行融資額度。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30094 (5)原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5685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137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5685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5685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本公司為連帶保證或本票保證,以協助昆山宏致電子有限公司取 得銀行融資額度。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金額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之比率: 17.75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昆山宏致電子有限公司為本公司透過持股100%之Aceconn Electronic Co., Ltd.再轉投資持股100%之公司。 (2)有關背書保證金額,使用換算匯率為中央銀行公佈2008年8月 22日NTD/USD3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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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8 | 同致電子企業 | 本公司以自地委建方式簽訂新建工程契約 |
1.契約種類:土建工程契約 2.事實發生日:97/8/28~97/8/28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弘昌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 迄日期)、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 契約總金額、預計投入金額為新台幣210,000,000元;契約起迄日 期:97/8/29~98/9/13;工程地點:桃園縣蘆竹鄉南崁路二段201 巷以上。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自地委建者不適 用,另估價結果應包含對契約合作方式合理性之評估)意見: 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應業務擴展之需擬擴廠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0.估價之標的物: 不適用 11.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12.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3.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4.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5.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6.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其他約定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定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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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8 | 同致電子企業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
1.事實發生日:97/08/28 2.公司名稱:同致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報告本公司執行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部位及定期評估報告。 (2)報告內部稽核報告。 (3)承認本公司97年度上半年度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 (4)討論本公司銀行融資案。 (5)討論台灣建廠計劃。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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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8 | 卓韋光電 | 卓韋光電公告九十七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1.事實發生日:97/08/28 2.公司名稱:卓韋光電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通過上櫃案及首次公開承銷原股東放棄認股案於97年 第1次股東臨時會討論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營收淨額:220,499仟元本期純益:26,878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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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8 | 聯笙電子 未 | 董事會決議通過減資換股作業相關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7/08/28 2.減資基準日:97/08/15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聯笙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減資換股作業計劃書 本公司97年5月6日股東常會決議辦理減資新台幣889,755,340元, 銷除股份88,975,534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7年8月 8日金管證一字第0970038583號函核准並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97 年8月21日園商字第0970023391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現擬辦理 全面換發股票作業,依財團法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 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之換發股票作業程序規定,就換發股票 作業相關事宜,擬定本作業計劃書。本計畫內容作業事項已洽財 團法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97年8月26日證櫃審字0970022461號函同 意,本公司將於停止變更股東名簿記載日前,函送相關書件,並 在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申報。 計劃書內容 一、本次全面換發作業之換發有價證券名稱、股數、每股面額及 總額: (1).換發有價證券名稱:聯笙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本次換發股票總數: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上市股票,計普通股 139,429,649 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1,394,296,490元。 (3).本次減資新台幣889,755,340元整,共銷除股份88,975,534 股, 用以彌補虧損改善公司財務結構;依公司法第 168 條之規定,減 資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為63.82%。 (4).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數計50,454,115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504,541,150元。 (5).換發前後之總金額:原已發行有價證券總金額為新台幣 1,394,296,490元整,減資後之有價證券總金額計新台幣 504,541,150元整。 (6).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換發比率為36.18%,依「減資 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 發361.861股(即每仟股減少638.139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部份 ,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劃撥股東之畸零股款作為無實體劃撥之費 用。 二、本次換發有價證券將採無實體發行,並遵照相關法令規定辦 理無實體股票發行事宜。 三、換發之有價證券其權利義務與舊有價證券相同。 四、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 電話:(02)23268818 五、換發時程: (1).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97年9月18日。 (2).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97年9月19日至97年10月1日。 (3).減資股票停止買賣期間:民國97年9月17日至97年10月1日。 (4).減資換票基準日:民國97年9月23日。 (5).有價證券換發日:民國97年10月1日。 (6).新有價證券上市暨舊有價證券終止上市買賣日期:民國97年 10月1日。 六、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 理換發新股。 (2).已過戶舊票換發:股東若持有現股且已辦妥過戶者,請儘速於 97年9月16日前(含)將現券送存入 貴股東之證券集保帳戶;若未能 及時送存者,應持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換發。 (A)舊股票 (B)本公司寄送之減資換發通知書 (C)股東原留印鑑章 (D)證券集保存摺。 (3).未過戶舊票換發:股東應持下列文件,先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構 機: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先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 換發申請書辦理換發。 (A)舊股票 (B)轉讓過戶通知書 (C)買進報告書或領回號碼清單或交易稅單 (D)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 (E)證券集保存摺。 (4).已送存集中保管之舊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 一換發。 七、本計劃書內容作業事項已洽財團法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97年 8月26日證櫃審字0970022461號函核定,本公司將於停止變更股東 名簿記載日前,函送相關書件,並在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 統申報。 八、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97/09/23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換發之有價證券其權利義務與舊有價證券 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97/10/01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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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8 | 聯笙電子 未 | 董事會通過減資換股計劃書 |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97/08/08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97/08/21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 每股淨值之影響): (1)減資彌補虧損前: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394,296,490元, 在外流通股數為139,429,649股,每股淨值約為新台幣3.96元。 (2)減資彌補虧損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04,541,150元,在 外流通股數為50,454,115股,每股淨值為新台幣10.95元。 (3)上述影響數係以96年度財務報告設算。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 聯笙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減資換股作業計劃書 本公司97年5月6日股東常會決議辦理減資新台幣889,755,340元, 銷除股份88,975,534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7年8月8 日金管證一字第0970038583號函核准並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97年 8月21日園商字第0970023391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現擬辦理全 面換發股票作業,依財團法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 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之換發股票作業程序規定,就換發股票作 業相關事宜,擬定本作業計劃書。本計畫內容作業事項已洽財團 法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97年8月26日證櫃審字0970022461號函同意 ,本公司將於停止變更股東名簿記載日前,函送相關書件,並在 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申報。計劃書內容 一、本次全面換發作業之換發有價證券名稱、股數、每股面額及 總額: (1).換發有價證券名稱:聯笙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本次換發股票總數: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上市股票,計普通股139,429,649 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1,394,296,490元。 (3).本次減資新台幣889,755,340元整,共銷除股份88,975,534 股, 用以彌補虧損改善公司財務結構;依公司法第 168 條之規定,減 資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為63.82%。 (4).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數計50,454,115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504,541,150元。 (5).換發前後之總金額:原已發行有價證券總金額為新台幣 1,394,296,490元整,減資後之有價證券總金額計新台幣 504,541,150元整。 (6).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換發比率為36.18%,依「減資 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 發361.861股(即每仟股減少638.139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部份 ,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劃撥股東之畸零股款作為無實體劃撥之費 用。 二、本次換發有價證券將採無實體發行,並遵照相關法令規定辦 理無實體股票發行事宜。 三、換發之有價證券其權利義務與舊有價證券相同。 四、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 電話:(02)23268818 五、換發時程: (1).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97年9月18日。 (2).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97年9月19日至97年10月1日。 (3).減資股票停止買賣期間:民國97年9月17日至97年10月1日。 (4).減資換票基準日:民國97年9月23日。 (5).有價證券換發日:民國97年10月1日。 (6).新有價證券上市暨舊有價證券終止上市買賣日期:民國97年 10月1日。 六、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 理換發新股。 (2).已過戶舊票換發:股東若持有現股且已辦妥過戶者,請儘速於 97年9月16日前(含)將現券送存入 貴股東之證券集保帳戶;若未能 及時送存者,應持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換發。 (A)舊股票 (B)本公司寄送之減資換發通知書 (C)股東原留印鑑章 (D)證券集保存摺。 (3).未過戶舊票換發:股東應持下列文件,先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構 機: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先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 換發申請書辦理換發。 (A)舊股票 (B)轉讓過戶通知書 (C)買進報告書或領回號碼清單或交易稅單 (D)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 (E)證券集保存摺。 (4).已送存集中保管之舊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 一換發。 七、本計劃書內容作業事項已洽財團法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97年 8月26日證櫃審字0970022461號函核定,本公司將於停止變更股東 名簿記載日前,函送相關書件,並在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 統申報。 八、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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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8 | 建舜電子 | 更正公告重編96年度及97第一季財務報告之公告 |
1.事實發生日:97/08/28 2.更正且重編之財務報告年季::本公司96年度及97第一季合併財 務報告 3.發生緣由::原8/26公告重編之96年度及97年第一季合併報表係 因為能更充分表達合併公司之經營狀況及營業成果,增加編入合 併財務報告之個體非因依金管證六字第0960019206號函,暨按財 務會計準則公報第7號「合併財務報表」第16段及財團法人中華民 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95年6月 19日基秘字第150號解釋函規定辦 理。另簽證會計師配合合併財務報表之重編,修正對單一財務報 表之查核(核閱)意見說明段。 4.主管機關限定更正之日期::無 5.與前次公告財務報告之主要差異:: 一、變更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個體 民國九十六年度合併總淨利減少10,907千元,其並不影響歸屬於 母公司股東之淨利。 民國九十七年第一季合併總淨利減少8,392千元,其並不影響歸屬 於母公司股東之淨利。 6.因應措施::重編合併財務報告暨公告申報,發佈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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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8 | 逸昌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息基準日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7/08/28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 :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新台幣22,889,1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65元。 4.除權(息)交易日:97/09/17 5.最後過戶日:97/09/18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7/09/19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7/09/23 8.除權(息)基準日:97/09/23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發行普通股數35,252,000股,扣除買回庫藏股38,000股 流通在外股數35,214,000股,每股配發新台幣0.65元。 2.經本公司97年8月28日董事會決議,訂於九十七年九月二十三日 (星期二)為除息基準日,自九十七年九月十九日至九月二十三日 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 十七年九月十八日(星期四)下午四時前駕臨或郵寄(郵寄者以郵戳 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辦理過戶手續,俾免影響權利。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0 號11樓 ,電話:02-23826789。 3.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 司將依該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4.現金股利預計於97年10月17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日盛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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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8 | 數位聯合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終止上市(櫃)輔導暨撤銷興櫃市場股票掛牌買賣,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終止上市(櫃)輔導暨撤銷興櫃市場股票掛牌買賣 ,並於撤銷興櫃市場股票掛牌買賣後,撤銷股票公開發行
1.事實發生日:97/08/28 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 基於整體營運考量,本公司目前並無進一步上市或上櫃的規劃, 經第五屆第十四次董事會通過終止上市(櫃)輔導暨撤銷興櫃市場 股票掛牌買賣,並於撤銷興櫃股票掛牌買賣後,函報主管機關撤 銷股票公開發行。 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 自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公告日之次日起十五天。 4.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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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8 | 正達國際光電 | 公告董事會決議 |
1.事實發生日:97/08/28 2.公司名稱: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下列議案: 1.變更公司地址案。(新地址:苗栗縣銅鑼鄉中平村29鄰中興路 99號)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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