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未上市櫃股票公司名稱 |
新聞標題 |
2008/9/25 | 幸福人壽 未 | 幸福人壽 97減資及第二次私募現金增資基準日 |
97第2次私募現金增資三十二億五仟萬元,實際發行價格每股貳元 繳款期間: 97/09/19-97/09/26 97擬減32.5億元,每仟股約減少541.66666股 減資基準日:97/09/29 增資股款繳納期:97/09/19-97/09/26 現金增資基準日:97/09/30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08/9/25 | 久津實業 未 | 謹就近日有關國內廠商使用中國大陸製造之奶粉添加於食品飲料等所 |
謹就近日有關國內廠商使用中國大陸製造之奶粉添加於食品飲料 等所衍生之嚴重社會事件,提出慎重聲明
1.事實發生日:97/09/25 2.發生緣由:1.經查本公司因中國毒奶事件波及之產品,僅有本公 司代理聯合利華股份有限公司生產及銷售之立頓綠奶茶利樂包 250ml及300ml兩支產品。 2.本公司向佳泰公司購入之151包奶精粉僅使用於前述產品。 3.因應措施: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及配合政府針對「中國毒奶粉」應 變措施,本公司及聯合利華公司均已於第一時間自行將現有前述 綠奶茶產品全數下架停止販售,同時將前述產品採樣送驗,檢驗 結果將於接獲報告後立即公告周知。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為國內最具規模之優良飲料代工製造廠 ,基於保障消費者飲用本公司產品之品質及安全,對於飲料之製 造及品質管制一向秉持最嚴格之標準,請大眾安心使用,並繼續 支持使用本公司產品。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08/9/24 | 帝聞 公 | 代帝聞企業股份(香港)有限公司資金貸與公告 |
1.事實發生日:97/09/24 2.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帝聞電子(龍川)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40774 (4)原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66859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65731 (6)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32590 (7)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需求 3.資金貸與企業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資金貸與企業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2476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12 5.計息方式: 無 6.還款之: (1)條件: 以應付貨款償還 (2)日期: 一年內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金額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之比率: 17.2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金額占資金貸與企業最近一年度 業務交易總額之比率: 168.92 9.子公司所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金融機構 10.本公司對前項子公司: (1)資金貸與餘額(仟元):0 (2)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51280 11.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08/9/24 | 帝聞 公 | 更正代帝聞企業股份(香港)有限公司資金貸與公告 |
1.事實發生日:97/09/24 2.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帝聞電子(龍川)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40774 (4)原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66859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65731 (6)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32590 (7)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需求 3.資金貸與企業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資金貸與企業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2476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8268 5.計息方式: 無 6.還款之: (1)條件: 以應付貨款償還 (2)日期: 一年內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金額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之比率: 17.2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金額占資金貸與企業最近一年度 業務交易總額之比率: 168.92 9.子公司所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金融機構 10.本公司對前項子公司: (1)資金貸與餘額(仟元):0 (2)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51280 11.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08/9/24 | 志遠電子 | 公告本公司訂定九十七年初次上櫃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發行價格暨 |
公告本公司訂定九十七年初次上櫃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發行價 格暨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97/09/24 2.公司名稱:志遠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7年9月3日金管證一 字第0970044969號函申報生效及本公司97年9月24日董事會決議通 過訂定九十七年初次上櫃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發行價格暨增資 基準日 6.因應措施: (1)本次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5,331,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整。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即799,000股)由員工認購 外,餘委由承銷商辦理公開承銷。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溢價發行,經彙總詢價圈購結果,並 與承銷商共同議定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1元整。 (3)員工放棄認購或圈購人認購不足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 購之。 (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後續承銷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 (5)增資基準日訂為97年9月29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08/9/24 | 志遠電子 |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
1.事實發生日:97/09/24 2.公司名稱:志遠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 (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02)2361-1300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08/9/24 | 康和資訊 未 | 公告本公司與精融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精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 |
公告本公司與精融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精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合併基準日延後案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97/9/24 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 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 精融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精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 股份之交易對象):精融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 精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 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 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持有本公司50.06%股權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持有精融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2.94%股權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持有精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6.74% 股權 合併後透過集團資源整合,對股東權益有正面影響。 7.併購目的: 有效整合資源運用及提升營運競爭力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擴大規模經濟、降低營運成本,以提高企業競爭優勢。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合併後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均有正面助益。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換股比例為 康和:精融:精創 1:4.18:1.66 此換股比例係根據雙方財務報表、每股淨值、同業水準及其他相 關因素調整計算。 11.預定完成日程: 合併基準日原訂為97年9月1日; 97年8月29日經董事會通過合併基準日暫延至97年10月1日; 97年9月24日經董事會通過合併基準日展延至98年1月1日。 (新合併基準日尚需報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核)。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合併後消滅公司之資產、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為有效之ㄧ切 權利義務,均由存續公司承受。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不適用。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 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 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 公告時,則不適用): 無。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無。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 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 內容。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08/9/24 | 鴻準精密 | 本公司股票申請上櫃案 |
1.事實發生日:97/09/24 2.公司名稱:鴻碩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奉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97年9月 24日證櫃審字第0970025927號函核准同意本公司基於業務需要, 以及近期全球股市波動劇烈,國內股市受到波及,為顧及全體股 東及社會投資大眾權益,自行撤回本公司97年6月27日所申請之股 票上櫃案,並待適當時機擇期再行送件。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08/9/24 | 康和資訊 未 | 公告本公司與精融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精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 |
公告本公司與精融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精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合併基準日延後案
1.事實發生日:97/09/24 2.原公告申報日期:97/08/29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與精融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精 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原訂合併基準日為97年10月1日。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因配合業務需要,協議變更合併基準日為98/01/01。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7年8月19日金管 證一字第0970042164號函及97年9月15日金管證一字第0970048636 號函核准在案。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08/9/24 | 康和資訊 未 | 本公司合併精融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精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 |
本公司合併精融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精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新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97/09/24 2.增資資金來源:因合併精融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精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其原發行股份依換股比率換發本公司新股。 3.發行股數:8,586,986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85,869,860元 6.發行價格:按合併契約之換股比例每4.18股精融網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普通股換發本公司1股普通股,每1.66股精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普通股換發本公司1股普通股。 7.員工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 代表本公司全權處理,並得依最新法令規定及行政指導而逕行辦 理該等事宜。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延後合併基準日為98年1月1日。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08/9/24 | 康和資訊 未 | 公告本公司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新聞稿-康和、精融、精創合併基準 |
公告本公司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新聞稿-康和、精融、精創合併 基準日延後案
1.事實發生日:97/09/24 2.公司名稱:康和資訊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康和資訊系統股份有限公司及精融網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精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合一合併案,今日舉行記者會宣 佈將原公告合併生效日由今年九十七年十月一日延展至九十八年 一月一日始生效。 據康和資訊執行長 吳啟光表示:精融、精創兩家公司之客戶多為 政府單位,為能順利完成年度專案結案,避免合併或交接產生客 戶困擾,確定延遲合併生效日。藉此期間保障客戶權益,且三家 公司所有人員將有更多時間調適文化、業務及技術之整合,在新 的年度以嶄新面貌出發。 康和資訊系統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8026)主要業務為代理國內 外知名廠牌的資訊產品,並且研發各行業所需之套裝軟體及專業 服務,為金融及工商企業提供全方位資訊系統解決方案之廠商。 精融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業務為政府機關、金融服務、連 鎖流通業的網路解決方案。精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業務為企 業e化相關解決方案之開發。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08/9/24 | 泰陞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更名為"泰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關事宜 |
1.事實發生日:97/09/24 2.公司名稱:泰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世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TZ TECH .CO., LTD. (原ERA DESIGN Technology CO., LTD.)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97年06月19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 名稱,業經府產業商字第09786052000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 世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泰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依 法規定,俟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准后,得換發有價證券 ,本公司屆時將依法再行公告換票相關作業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08/9/24 | 前源科技 公 | 本公司初次申請上櫃案,經櫃買中心審議退件因應措施 |
1.事實發生日:97/09/23 2.公司名稱:前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櫃檯買賣中心於昨(23)日召開上櫃審議委員會審議 前源科技股份公司上櫃案,因前源公司95、96年度及97年上半 年度銷貨予關係人東貝及UMI公司之毛利金額占前開各期間總 毛利之比率為26.59%、31.68%及47.46%,呈逐年上升,前源 公司與東貝公司財務業務獨立性尚待評估。另前源公司最近 二年度及97年第一季頻繁買賣東貝公司股票,前源公司投資 循環內部控制是否落實執行,尚有疑慮。 綜上,前源公司核有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 審查準則第10條第1項第11款之情事,爰全案予以退回。 6.因應措施:本公司於評估審議退件原因後,預計於審議退件 原因釐清及改善後再行評估送件。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08/9/24 | 洲磊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之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磊科 |
公告本公司之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 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事實發生日:97/06/30 2.公司名稱: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經97年06月19日九十七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名稱 案,公司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磊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業經經濟部經授商字第09701146710號函核 准在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 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3個月。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08/9/23 | 久尹 公 | 更正-代孫公司久尹科技(蘇州)有限公司因業務關係對企業背書保證 |
更正-代孫公司久尹科技(蘇州)有限公司因業務關係對企業背書保 證,其餘額超過最近一年度與其業務往來交易總額,依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97/09/23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東莞久尹電子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 久尹科技(蘇州)有限公司為本公司間接持有100%之轉投資公司, 東莞久尹電子有限公司為本公司間接持有90%之轉投資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23844 (4)原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374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374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支應東莞久尹電子有限公司短期資金需求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267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6561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合約解除 (2)日期: 合約解除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金額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之比率: 10.29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金額占公司與被背書保證公司最 近一年度業務交易總額之比率: 4267.1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長期投資金額、背書保證金額及資金貸放 金額合計數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0.29 9.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08/9/23 | 聯盛電子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變更九十七年度第一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 |
< pre>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變更九十七年度第一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發 行及認股辦法
1.董事會決議日期:97/09/23 2.發行期間: 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 得視實際需求,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定之 。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以本公司及國內外子公司全職正式員工為限。認股資格基準日由 董事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得認股數量,將參酌 服務年資、職等、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 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並經董事會同意後認定 之。但認股權人違反本公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公司規定時, 本公司得依情節之輕重撤銷其全部或部分之尚未行使認股數量。 任一員工被授予之認股權數量,不得超過本員工認股權憑證總數 之百分之十,且單一認股權人每一會計年度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 年度結束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前述國內外子公司係指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同一被投資公司有 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50%),並具有控制能力者,以及直 接或間接持有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雖未超過百分之五十 (50%),但已達百分之二十(20%),且符合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 究發展基金會所定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五號及第七號規定之下 列情況之一,並於發行時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合併 財務報告已納入編製者: (一)與其他投資人約定下,具超過半數之有表決權股份之能力。 (二)依法令或契約約定,可操控公司之財務、營運及人事方針。 (三)有權任免董事會超過半數之主要成員,且公司之控制操控於該 董事會。 (四)有權主導董事會超過半數之投票權,且公司之控制操控於該董 事會。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 本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總數為1,500,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 每單位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本公司一股之普通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 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 為1,500,000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 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認股價格: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發行者,認股價格 不得低於本公司申報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 淨值為認股價格;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者,以發行 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為認股價格。 (二)權利期間: 本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三年,此一期間內不得轉讓,但 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屆滿後,未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 主張其認股權利。 認股權人除被撤銷其全部或部分之認股數量外,自被授予本員工 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下列時程行使其認股權利: 自被授予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就被授予之本員工認 股權憑證數量之 【百分之一百】為限,行使認股權利。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應於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 列方式處理: (1)自願離職或依勞基法相關規定之解僱: 已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應自離職日起30日內行使認股權 利,若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股期間,其行使期間自得行使 之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 ,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離職 當日即喪失一切權利義務。 (2)退休: 已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應自退休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 利,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 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退休當日起即喪失一切權利義務。 (3)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一 年內行使認股權利,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 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死亡日即喪 失一切權利義務。 (4)職業災害: <1>因受職業災害致無法繼續任職者,於離職時,可以行使全部認 股權利,而不受本條第二項比例行使之限制。惟法令另有規定者 ,不在此限。此外,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或被授予員工認股 權憑證屆滿二年(二者較晚者) 起一年內行使之,未於前述期間內 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被授予之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於認 股權人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認股權人剩餘之全部認股權利, 而不受本條第二項比例行使之限制。 惟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此外,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 或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二者較晚者)起一年內由繼承人 行使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 (5)調職: 如認股權人請調至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時,其員工認股權憑證應 比照本項第一點關於自願離職或依勞基法相關規定解僱之方式處 理。惟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指派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 其他公司之員工,其已 |
|
2008/9/23 | 璋釔鋼鐵廠 公 | 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至本公司搜索說明 |
1.事實發生日:97/09/23 2.公司名稱:璋釔鋼鐵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93年向關係人購置毗鄰地,業經董事會及股東 臨時會召開通過,並已完成登記相關事宜。彰化縣調查站 97/07/30至本公司搜索相關物證。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已全力配合檢調機關調查,協助提供相關文件,以期能儘速 釐清事實。 (2)本公司目前財務、業務一切正常。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08/9/23 | 泰陞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更名為"泰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關事宜 |
1.事實發生日:97/09/23 2.公司名稱:泰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世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TZ TECH .CO., LTD. (原ERA DESIGN Technology CO., LTD.)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97年06月19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 名稱,業經府產業商字第09786052000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 世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泰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依 法規定,俟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准后,得換發有價證券 ,本公司屆時將依法再行公告換票相關作業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08/9/23 | 尚茂電子材料 | 本公司蘆竹廠後續處理情形 |
1.事實發生日:97/09/23 2.公司名稱:尚茂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蘆竹廠)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蘆竹廠因租約到期,基於整體營運考量,MassLam 業務不再繼續運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08/9/23 | 科妍生技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九十七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事宜 |
1.事實發生日:97/09/22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九十七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 行新股事宜 3.因應措施: (1)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2)發行股數:9,995,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99,950,000元整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整。 (6)員工認購或配發股數:10.06%, 計1,005,910股。 (7)原股東認購比例:89.94%, 即8,989,09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 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之。 (8)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 行價格認購。 (9)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0)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等用途。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茲訂定九十七年九月三十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 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七年九月二十六日起至九十七年九月三十日 止依法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 者,請股東務必於九十七年九月二十五日(星期四)下午四時前洽 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 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辦 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辦理過戶手續者以郵戳日期九十七年九月 二十五日前為憑。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