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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市櫃股票公司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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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26 | 友荃科技 未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增加間接赴大陸投資金額公告 |
1.事實發生日:2009/08/26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由立軻子公司透過第三地 Epoch Energy (SAMOA) Co.,Ltd. 轉投資大陸東莞友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美金50萬元 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東莞友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美金100萬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本次增資美金50萬元,增資後累計資本額為美金150萬元。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生產和銷售氫氧機及各類能源機器設備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不適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不適用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不適用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美金100萬元 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美金150萬元(投審會已核准美金100萬元,本次預定投資美金50萬元 ,本次投資尚待核准) 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2.19% 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5.75% 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 8.86% 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美金100萬元 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 資本額之比率: 8.13% 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 產之比率: 3.84% 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 權益之比率: 6.50% 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97年:NTD(17,679)仟元 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0 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 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移轉日期及金額: 不適用 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 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2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 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不適用 28.經紀人: 不適用 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長期股權投資 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2.其他敘明事項: 交易總金額匯率採美金:新台幣=1:33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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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26 | 友荃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私募發行普通股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8/26 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1項第1款、第2款、第 3款之規定,擇定應募人。 3.私募股數:依據本公司97年11月19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私募普 通股1000萬股,得一年內分次發行,本次擬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 通股900萬股。 4.每股面額:壹拾元整 5.私募總金額:本次私募總金額為新台幣一億三仟五佰萬元整。 6.私募價格:每股15元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依據證交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 於交付日後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於交付滿三年後,得依 證交法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股票公開發行及上(興)櫃交易。除 其轉讓需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辦理外,其權利義務與本公 司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次私募資金用於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 結構。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繳款期間:98年8月26日至98年9月7日止,增資 基準日為98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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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26 | 驊陞科技 興 | 公告董事會決議除權、除息基準日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8/08/26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 :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18,009,000元。 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1,029,076元,轉增資發行新股,77,2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4.除權(息)交易日:98/09/15 5.最後過戶日:98/09/16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9/17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09/21 8.除權(息)基準日:98/09/21 9.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股利發放日訂於9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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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26 | 逸昌科技 | 公告本公司因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更換會計師 |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98/08/26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陳錦章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林宗燕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林宗燕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林鴻鵬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本公司接獲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通知,因其內部調整而將 原任簽證會計師由陳錦章會計師更換為林鴻鵬會計師。 本公司已於98年08月26日召開董事會通過本會計師調整案。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 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無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98/07/22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 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 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 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 無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 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 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無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 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無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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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26 | 逸昌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98年第三次實施庫藏股 |
1.事實發生日:98/08/26 2.公司名稱:逸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激勵員工士氣,提升員工向心力及留才,依公司法 第167條 之1規定,執行買回本公司股份。 6.因應措施:98年第三次實施庫藏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董事會決議日期:98/08/26 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51,019仟元 預定買回之期間:98/08/27~98/11/30 預定買回之數量上限:預定買回800,000股,即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 2.27%買回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5.0元至新台幣10.0元,若股價已 低於此區間價格之下限,仍未購足預定買回數量時,得依相關法 令規定繼續買回股份買回方式:自興櫃交易市場買回 預定買回股份佔公司己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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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26 | 逸昌科技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配息基準日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8/08/26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 :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新台幣4,330,500元。 4.除權(息)交易日:98/09/15 5.最後過戶日:98/09/16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9/17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09/21 8.除權(息)基準日:98/09/21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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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26 | 逸昌科技 | 董事會決議調整配息率 |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98/08/26 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125元。 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1256元。 4.變更原因: 因公司買回庫藏股,截至98年8月25日止,實際可參加除息之流 通在外股數為34,477,000股,以致配息率發生變動。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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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26 | 台灣工銀投信 | 公告本行董事會通過增加轉投資海外事業IBT Holdings Corp. 金額1 |
公告本行董事會通過增加轉投資海外事業IBT Holdings Corp. 金額 15,300千美元。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 條件,如股息率等):增加投資海外事業IBT Holdings Corp.用以轉 投資美國加州EverTrust Bank現金增資,及支應IBT Holdings Corp. 營運開支。 2.事實發生日:98/8/26~98/8/26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總金額為15,300千美元(匯率以33暫估,計TWD 504,900千 元),普通股1,504,424.78股,每股美金10.17元,增資金額15,300千 美元;其中,透過增資IBT Holdings Corp.轉投資美國加州EverTrust Bank 15,000千美元,另保留300千美元 於IBT Holdings Corp.,支應 營運開支。 (2).IBT Holdings Corp.參與美國加州EverTrust Bank現金 增資,普通股1,469,147.89股,每股美金10.21元,增資金額15,000 千美元。 (3).本次交易,需經主管機關核准後辦理。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 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參與現金增資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 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 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 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 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 列表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 重要約定事項(註一): 以現金支付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參考被投資公司近期之每股淨值,由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處理 增資相關事宜。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 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計9,053,222.78股;金額美金91,031,884元;持股比例100%。 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 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 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截至98年7月底止,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佔公司最近 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之25.22%,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 (含本次交易 )佔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股東權益之108.44%。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健全美國加州 EverTrust Bank 財務結構。 15.每股淨值(A):333.85元 16.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17.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 其他不確定、特殊約定條款 註二、取得有價證券且營運資金為負數者,尚應公告取得該有價 證券之資金來源及在資金不足情形下,仍取得有價證券之具體原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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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26 | 台灣工銀投信 | 公告本行董事會通過發行金融債券額度新台幣伍拾柒億元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8/26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董事會通過發行 金融債券額度新台幣伍拾柒億元 3.發行總額:額度新台幣伍拾柒億元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 5.發行價格:按面額十足發行,並得依折價或溢價方式發售 6.發行期間:不低於二年 7.發行利率:未定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未定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中、長期授信與投資業務資金需求 ,及增加全行資金運用彈性,強化資產負債管理並維持適當資本 適足率 10.承銷方式:未定 11.公司債受託人:未定 12.承銷或代銷機構:未定 13.發行保證人:未定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行作業服務部 15.簽證機構:未定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未定 18.買回條件:未定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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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26 | 介面光電 | 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作業開始之轉換日期 |
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作業開始之轉換 日期等相關事項
1.事實發生日:98/08/26 2.公司名稱:介面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作業開始 之轉換日期等相關事項。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於98年9月15日起,開始接受申請 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 (2)轉換價格:新台幣57.43元。 (3)辦理轉換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4)債權人攜帶保管存摺至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填具「轉換公司 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註明轉換),由本公司之股 務代理機構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申請。 (5)集保結算所於接受申請後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通知時 即生轉換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並於送達後五個營業日內完 成轉換手續,將普通股股票劃撥至債權人之集保帳戶辦理交付。 (6)轉換後之權利義務:轉換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 股股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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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26 | 友威科技 | 補充公告本公司98年股票股利發行內容 |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98/06/23 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18,624,810元(其中發行一般普通股 1,502,168股,私募普通股360,313股) 員工股票股利:新台幣8,000,000元(發行新股328,542股) 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18,624,810元(其中發行一般普通股 1,502,585股,私募普通股359,896股) 員工股票股利:新台幣8,000,000元(發行新股328,542股) 4.變更原因: 因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致使本公司流通在外普通股由30,008,695 股增加為30,051,695股,致影響一般股東及私募有價證券股東應配 發之股數,配股比率由5.005777%調整為4.999998%,依增資基準 日股東名簿所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每仟股配發50股。 5.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利配發基準日已於98年6月23日公告,特此補 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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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26 | 光燿科技 | 補充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八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8/20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98/10/13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園區力行六路1號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A.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案 二、承認事項:無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A.本公司擬向臺灣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案 B.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上市前公開承銷案 C.討論選擇適用新興重要性產業之五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案 D.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E.修訂本公司「董事、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F.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處理程序案 G.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 H.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I.解除新選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9/1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10/13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與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 辦法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獨立董事應選名 額3名,本公司98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受理獨立董事提名期間擬 訂為98年8月28日至98年9月7日下午五時止其受理處所為光耀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處( 地址:新竹市科學園區力行六路1號3樓, 電話:(03)5776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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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26 | 德勝科技 | 公告本公司不舉辦上櫃前法人說明會及業績發表會 |
1.事實發生日:98/08/26 2.公司名稱:德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整體營運考量,本公司上櫃前不召開上櫃前法人說 明會亦不召開業績發表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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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26 | 晶量半導體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權除息基準日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8/08/26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 :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48,750,000元(每股配發1.3元) 普通股股票股利:新台幣18,750,000元(每股配發0.5元) 4.除權(息)交易日:98/09/11 5.最後過戶日:98/09/14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9/15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09/19 8.除權(息)基準日:98/09/19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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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26 | 晶量半導體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8/26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 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以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式全職員工為限,但不包括留職停薪員工 、臨時人員、契約員工及仍處於試用期間之員工。(所稱「子公司 」,係指符合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6.12.26金管證一字第 0960073134號函釋規定) (二)實際授予認股權之員工及認股權數量,由董事長於每次發行認 股權憑證前核定個別員工認股權數量,並呈報董事會核准後施行。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發行總額為2,5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本公 司普通股壹仟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 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為2,500,000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 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認股價格:以發行當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 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 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為認股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 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 (二)權利期間: 1.權利閉鎖期間:依主管機關規定,認股權人自被授與員工認股 權憑證屆滿二年內,不得行使認股權。 2.認股權人於權利閉鎖期間外,可依下列時程及比例行使認股權 。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六年,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 、質押、贈與他人或作成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證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 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認股權憑證授與期間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上限(累計) 未屆滿2年 0 ﹪ 屆滿2年 50 ﹪ 屆滿3年 75 ﹪ 屆滿4年 100 ﹪ 3.前述權利期間及比例,董事會得視每次發行情形調整之。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 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 式處理: 1.自願離職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30日內,就可行使之部 分行使認股權利,若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股權期間時,認 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具行使權之認 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2.本公司依勞動法令終止勞動契約 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公司依勞動法令終 止勞動契約者,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30日內 ,就可行使之部分行使認股權利,若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 股權期間時,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3.退休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 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第六條第二項第二款有關時程屆滿可 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惟該認股權利 ,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 為主),一年內行使之。 4.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被繼承人死亡日起一年內 行使認股權;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失其效力 。 5.職業災害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 權憑證,於離職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惟仍應於被授予 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第六條第二項第二款有 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 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為主),一年內 行使之。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 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惟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 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第六條第二項第二款有關時程屆滿可 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 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為主),一年內行使之。 6.留職停薪 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之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 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30日內行使認股權利,逾期未行使者,凍 結其行使認股權,並遞延至復職後恢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 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 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7.資遣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資遣生效日起30日內行使認股權 利,若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股權期間時,認股權行使期間 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 資遣生效日起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8.調職 如認股權人請調至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時,其員工認股權憑證應 比照自願離職人員方式處理。惟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指 派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之員工,其已授與之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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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26 | 聚興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更換會計師事務所 |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98/08/26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陳眉芳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鍾丹丹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陳杰忠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陳昭鋒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原會計師已查核簽證逾5年;為維持會計師之獨立性並基於公司業 務及管理需要;變更本公司查核簽證會計師。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 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98/08/26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 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 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 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 無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 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 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無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 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是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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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26 | 光宸科技 未 | 本公控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光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1.事實發生日:98/08/26 2.公司名稱:控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98年6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更名為光宸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並於98年7月13日經台北市政府產業商字第 09886320310號函核准在案,本公司名稱正式由控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變更為光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因應措施: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 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3個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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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26 | 堡達實業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利配發基準日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8/08/26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 :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1.3元,共計新台幣44,330,000元 4.除權(息)交易日:98/09/15 5.最後過戶日:98/09/16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9/17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09/21 8.除權(息)基準日:98/09/21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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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26 | 英保達 | 公告本公司98年上半年財務報告 |
1.事實發生日:98/08/25 2.發生緣由:不適用。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營業收入淨額 1,176,381千元 營業毛利 6,334千元 稅前淨利 29,861千元 稅後淨利 81,357千元 稅後每股盈餘 0.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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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26 | 凱鼎科技 | 凱鼎科技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補充公告 |
主旨: 凱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補充公告 公告內容 本公司民國九十八年度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普通股4,639,534股, 其中非屬私募普通股股東應配發之股數為3,047,342股,屬私募普 通股股東應配發之股數為1,592,192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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