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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市櫃股票公司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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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3 | F-駿吉控股 | 澄清媒體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蘋果日報B8版及自由時報C2版 2.報導日期:101/03/03 3.報導內容:蘋果日報B8版「駿吉月底來台上櫃,每年股息至少1元」,自由時報C2版 「..法人預估今年每股稅後盈餘至少在2元以上...」。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101/03/03媒體說明,本公司已是東南亞最 大的槍釘一貫廠,未來每年至少將發放1元的現金股息;另一媒體說明...法人預估 今年每股稅後盈餘(EPS)至少在2元以上等報導,係媒體及法人善意推估,本公司特 此澄清並未對外發佈任何有關營運等財務預測相關資訊,有關本公司之財務、業務 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特此說明。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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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2 | 新桃電力 未 | 新桃電力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新桃電力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1/05/24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3/26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5/24 公告內容: 一、公告事項 (一)開會日期:101年5月24日 (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1年3月26日至101年5月24日 (三)開會時間:14時30分 開會地點:新竹縣關西鎮仁安里5鄰台電新村66號1樓簡報室 (四)會議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1)100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0年度決算報告。 (3)其他事項。 2.承認及討論事項: (1)承認100年度營業報告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00年度盈餘分配案。 (3)討論修訂公司「章程」案。 (4)討論修訂「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5)討論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6)其他議案。 3.臨時動議。 (五)本公司100年度盈餘分配擬訂內容如下:股東紅利為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1.4元,計新台幣700,000,000 元,員工紅利為現金新台幣700,701元,惟不分配董監事酬勞。
二、辦理過戶手續: (一) 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1年3月25日17時00分前 (二) 辦理過戶機構名稱:本公司股務部 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二段166號2樓 電話:(02)2500-1668 (三) 辦理過戶方式: 因最後過戶日民國101年3月25日適逢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3月23日前親臨本公司 股務部(台北市民生東路二段166號2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3月25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三、其他應公告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1年3月19日起至3月28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 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3月28日17時00分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 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本公司股務部﹝地址:10423台北市民生東路2段166號2樓﹞ (二)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 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部洽詢(電話:(02)2500-1668)。 (三)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股務部, 電話:(02)2500-1668,並副知證基會。<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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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2 | 長生電力 未 | 修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Ο一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
公告序號:1 主旨:修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Ο一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1/04/06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2/07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4/06 公告內容: 依據:依據公司法、證券交易法之規定、本公司一Ο一年二月十日第九屆第十二次董事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101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及時間:101年04月06日(星期五),上午十時整。
二、101年股東常會召開地點:桃園縣蘆竹鄉濱海路一段199號本公司行政大樓一樓視聽室。
三、會議主要內容: 1、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ΟΟ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ΟΟ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2、承認及討論事項: (1)本公司一ΟΟ年度決算表冊案。 (2)本公司一ΟΟ年度盈餘分配案。 (3)本公司法定盈餘公積分配案。 3、臨時動議:
四、本公司盈餘暨法定盈餘公積分配案經董事會決議如下: 本公司一ΟΟ年度盈餘分配案暨法定盈餘公積分配案,經董事會決議,擬發放現金股利每股4.119元及法定盈餘公 積每股配發現金0.398元,俟股東常會通過後,由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分配之。
五、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1年02月07日至101年04月06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過戶 者,請務必於101年02月06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駕臨或郵寄至10366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郵寄辦理者,以101年02月06日郵戳為憑。
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召開三十日前寄發予各股東。如有未收到開會通知書者,請向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5865859。
七、特此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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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2 | 可取國際 公 | 董事會決議召開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補充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董事會決議召開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補充公告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1/05/11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3/13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5/11 公告內容: 依據: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民國101年2月24日及101年3月2日董事會、臨時董事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股東會開會時間:民國101年5月11日上午10時。 二、股東會開會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13巷26號2樓(本公司)。 三、召集事由: 1. 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2. 承認及討論事項: (1) 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2) 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3)討論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4)討論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5)討論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6)討論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修訂案。 (7)本公司一○○年度股東紅利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8)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9)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案。 3. 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四、本公司一○○年度盈餘分派案,除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外,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擬 分配股票股利每股1元,計新台幣16,564,580元整、現金股利每股1.746697元,計新台幣28,933,306元整,合計新 台幣45,497,886元整,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併湊成整股之登記,其 併湊不足壹股部份,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依公司章程之規定,提 列董監事酬勞新台幣909,411元整,全數以現金方式發放;提列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3,469,917元整、員工股票紅利 1,986,549元整,合計新台幣5,456,466元整,員工紅利發放辦法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本次盈餘、員工紅利轉增資 發行新股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基準日分配之。 五、依公司法第165條之規定,自民國101年3月13日起至民國101年5月1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 未過戶者,請於民國101年3月12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辦理股票過戶。郵寄辦理過戶者以寄達為準,郵寄信箱:台北郵局 11973號信箱。 六、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凡持股未滿壹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概依公告辦理,如有股東欲 出席股東會,敬請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領取開會通知書,或請攜帶身分證及 印鑑當日前往出席股東會。 七、開會通知書與委託書於開會30日前寄送各持股滿仟股(含)以上之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 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23892999。 八、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 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 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九、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及本公司董事會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 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並檢附被提名人姓名、身分證明文件編號、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獨立董 事聲明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請於民國101年3月16日下午五時前寄(送)達並 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十、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及提名權者,本公司於民國101年3月6日起至民國101年3月16日下午五時止 ,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申請。請股東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向本公司財務部提出 申請。受理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13巷26號2樓,電話:02-55506660 十一、特此公告。(電話:02- 23218200)<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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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2 | 永興證券 公 | 召開101年度股東常會 |
公告序號:1 主旨:召開101年度股東常會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1/05/04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3/06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5/04 公告內容: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1年五月四日(星期五)下午二時三十分 二、開會地點:台北巿南海路二十號二樓會議室 三、會議內容: 1.報告100年營業狀況。2.承認100年度決算表冊及盈餘分配案。 3.選舉事項。4.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四、停止股票過戶日期:自101年三月六日至101年五月四日止停止辦理。 五、開會通知另行寄送股東,如有未收到者,請洽詢本公司總經理室(電話:02- 23218200)<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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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2 | 大眾電信 | 公告本公司重整計畫經法院裁定准予重行審查 |
1.事實發生日:101/03/02 2.發生緣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於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七日以九十七年度整字 第五、六號裁定認可之本公司重整計畫。因應重整之需求,本公司提出重整 計畫重行審查聲請,業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裁定,准由本公司關係人會議重 行審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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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2 | F-保綠資源 |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
1.事實發生日:101/03/02 2.公司名稱:保綠資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辦公處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6樓 (3)連絡電話:(02)2325-3800<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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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2 | 王品餐飲 | 公告本公司辦理初次上市過額配售內容 |
1.事實發生日:101/03/02 2.公司名稱:王品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初次上市過額配售內容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過額配售數量為普通股438仟股,每股價格新台幣340元。 (2)公開承銷數量為普通股5,809仟股(不包含過額配售數量)。 (3)過額配售數量占公開承銷數量比例:7.54%。 (4)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01/3/6-101/3/12。<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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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2 | 國鼎生物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101年度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等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02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普通股25,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5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不低於2美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15%,計3,75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85%,計21,250,0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按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足。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己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支應新藥各項適應症臨床試驗,國際市場拓展 、廠房擴充。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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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2 | 國鼎生物科技 興 |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0年度虧損撥補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02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00年度尚有待彌補之虧損,擬不配發股息紅利。 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擬以資本公積148,076仟元彌補累積虧損。<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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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2 | 永昕生物醫藥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之相關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02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1/04/18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苗栗縣竹南鎮科東三路八號三樓,本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至一○○年六月三十日止,累積虧損逾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二、討論事項: (一)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二)本公司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三、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3/2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4/18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本公司股票自一○一年三月二十日起至一○一年 四月十八日止,停止辦理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務請 於一○一年三月十九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於一○一年三月十九日前 以掛號郵寄(以寄發郵局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台北巿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辦理過戶手續。<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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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2 | 國鼎生物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一百零一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0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二段27-6號17樓會議中心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0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1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4)增訂「監察人職權範疇規則」報告。 (5)健全營運計劃書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100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100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討論修訂公司章程案。 (2)討論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補選本公司董事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五、散會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23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21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 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 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洽詢 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504-8125 )。持股滿一仟股 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 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 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洽詢。 二、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 將相關資料送達 本公司財會部,電話: 02-08086006 ,並副知證基會。 三、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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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2 | 國光生物科技 | 公告本公司法人監察人改派代表人 |
1.發生變動日期:101/03/01 2.法人名稱: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李慶超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楊鳳翔 5.異動原因:改派代表人 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08/15~103/08/14 7.新任生效日期:101/03/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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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2 | 永昕生物醫藥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追認修訂一○○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追認修訂一○○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1.事實發生日:101/03/02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0/10/06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一○○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及其發 行期間、認股權人資格條件等相關內容。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依相關法令規定及因應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修改一○○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證 發行及認股辦法部份內容,並提報本次董事會決議追認變更通過,修改後一○○年 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全文如下: 一、發行目的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 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依據證券交易法二十八條之三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發佈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 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二、發行期間 本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期間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得一次或分次向主管機關 申報,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 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三、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以本公司及國內外由本公司直接或間接轉投資事業持股超過50%之子公司正式編制內 之全職員工為限。實際得認股之員工及其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 績效、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任一員工被授予之 認股權數量,不得超過每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總數之百分之十,且每位員工每一 會計年度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年度結束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 四、發行總數 本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總數為2,500單位,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1,000 股,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2,500,000股。 五、認股條件 (一)認股價格: 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發行者,其認股價格以不低於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 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註)之60%,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 報告每股淨值;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者,認股價格以不低於發行日普通股收 盤價之60%。實際認股價格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定。 註:所稱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指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 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 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 (二)權利期間: 1.本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利。認 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 不在此限。 2.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及比例行使認股權: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 屆滿2年 50% 屆滿3年 100% 3.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本公司工作規則重 大過失,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 4. 認股權人自本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於存續期間可書面通知公司放棄尚未 行使之認股權利,公司有權就此部分予以註銷。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 1.離職(含自願離職、依勞基法相關規定之資遣及解雇)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應自離職日起三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逾期未行使之部分 視為放棄認股權利,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於前述期間行使權利者,視同 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起即喪失一切權利義務。 2.留職停薪 凡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其已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應自留職 停薪起始日起三個月內行使認股權,逾期未行使者,凍結其認股權行使權利,並遞延 至復職後恢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自復職起回復其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 間應按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仍以本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留職停薪期間若 因故被取消留職停薪資格者,則所有已具行使權而未行使及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利均 於取消留職停薪生效日當日起失效。 3.調職 如認股權人請調至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時,其認股權憑證應比照本條第四項第一款離 職人員(含自願離職、依勞基法相關規定之資遣及解雇)之權益處理。惟應本公司之 要求而調動並經董事長核准者,其已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不受轉任調職之影響。 4.退休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得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 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 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 ,三個月內行使之,逾期未行使之部分失效,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5.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三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 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逾期未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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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2 | 永昕生物醫藥 | 公告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
1.事實發生日:101/03/02 2.公司名稱:永昕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6.因應措施: 依公司法第211條規定擬於股東會提出報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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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2 | 永昕生物醫藥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02 2.私募資金來源: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相關函令規定之對像募集。 3.私募股數:150,000,000股為上限之普通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私募總金額:視實際發行價格暨實際發行股數而定。 6.私募價格: (1)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 A.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 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 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2)本次私募每股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六成為原則。惟實際定價日擬提 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及發行當時辦理私募之市場狀況訂定之,並於 價格訂定二日內公告之。 (3)依據有價證券私募價格合理性獨立專家意見書,本次私募價格以參考價格六 成為原則,尚屬合理。若為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亦以可協助公司營運所需各項管理 及財務資源,有利公司未來長久經營之對象為考量,不會損及股東權益。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辦理私募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據證券交 易法規定,私募普通股於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 三條之八規定之轉讓對象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將於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 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掛牌交易。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或引進策略性合作夥伴等規劃。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 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 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 定與辦理,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 亦授權董事會依規定辦理。<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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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2 | 致和證券 | 召開101年股東常會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0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5/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勞工育樂中心(台南市南門路261號) 4.召集事由:報告事項(一)一OO年度營業報告暨今後經營方針 (二)監察人審查一OO年度決算報告 承認事項及討論事項:(一)本公司一OO年度決算表冊及營業報告書。 (二)彌補虧損案。 (三)公司章程修訂案。 (四)修定「取得或處份資產處理程序」。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3/23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5/21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本公司將自民國101年3月16日起至 101年3月27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二、股東提案受理處:台南市西門路三段十號。 三、本次股東會委託書驗證委由統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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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2 | 映相科技 | 公告金管會核准本公司撤銷100年度現金增資案 |
1.事實發生日:101/03/02 2.公司名稱:映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101年2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06735號來函同意本公司撤銷100年度 現金增資案。 6.因應措施:廢止本公司100年度現金增資案(100年9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0599 號函同意本公司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95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金額 49,500,000元申報生效暨100年12月2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59688號函核准延長募集 期間三個月至101年2月29日暨變更現金增資發行價格乙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關於金管會函文所規定,對已收取有價證券價款應辦理之相關事宜 ,因本公司無收取有價證券價款之情形,故無相關辦理之事項。<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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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2 | 榮輪科技 公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03/02 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事實發生日:101/03/02董事會決議通過 (2)接受資金貸與之: 第一筆 (a)公司名稱:SR SUNTOUR(SAMOA),INC. (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03,586 (d)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e)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9,445 (f)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否 (g)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9,445 (h)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該公司短期融通資金所需。 第二筆 (a)公司名稱:SR SUNTOUR EUROPE GmbH (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轉投資公司。 (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03,586 (d)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e)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9,805 (f)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否 (g)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805 (h)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該公司營運週轉所需。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 (5)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366,106 (6)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86,663 (7)計息方式:資金貸與利率不得低於本公司向金融機構短期借款之最高 利率,貸款利息之計收,以每年繳息一次為原則。 (8)還款之條件:貸款期限視子公司還款能力規劃,惟期間不得長於一年。 (9)還款之日期:實際動撥日起一年內還款。 (10)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80,586 (11)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之比率:17.43% (12)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新增之資金貸與乃董事會決議,尚未動撥。<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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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2 | 台灣微脂體 | 公告本公司董事辭職之事宜 |
1.發生變動日期:101/03/02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Thomas H. Bliss, Jr.,台灣微脂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 5.異動原因:係因個人職涯規劃,擬自101年3月2日起辭去董事職務。 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06/17~103/06/16 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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