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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17 | 三商美邦人壽 | 三商美邦人壽公告處分 AXA IM FIIS US Short Duration HY Fund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AXA IM FIIS US Short Duration HY Fund 2.事實發生日:101/5/17~101/5/17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138686.638 每單位價格:約147.87美元 交易總金額:約20,507,593.16美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 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不適用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約507,593.09美元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匯款(一次付清);無;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據發行公司公告之每單位淨資產價值計算 決策單位:本公司國際債券部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目前持有數量:0 金額:0美元 持股比率:不適用 權利受限情形: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 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之比例:64.73% 占股東權益之比例:2737.19% 最近期財報中營運資金數額:不適用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依保險法之規定,為壽險資金運用 15.每股淨值(A):147.87元 16.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17.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此公告畫面交易金額皆以美元為計價幣別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特殊約定條款 註二、取得有價證券且營運資金為負數者,尚應公告取得該有價證券之資金來源及在資金不 足情形下,仍取得有價證券之具體原因<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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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5/17 | 聯勝光電 公 | 澄清經濟日報C3版對本公司之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2.報導日期:101/05/17 3.報導內容:高功率LED生產預估明年增加至2,000萬顆,毛利率可以逾五成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該報導係屬媒體臆測,有關本公司資訊, 將依相關法規,公告或公開資訊觀測站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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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5/17 | F-富驛酒店集團 |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 1.事實發生日:101/05/17 2.公司名稱:富驛酒店集團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辦公處所: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 (3)聯絡電話:(02)2563-5711<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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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5/17 | 金豐機器 公 | 處金豐機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乙案 | 處金豐機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乙案 一、裁罰時間:101年5月15日 二、受裁罰對象:金豐機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陸○○。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本會100年11月11日金管證審字第1000055872號令。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金豐機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未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及本會100年11月11日金管證審字第1000055872號令規定,於100年會計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公告申報100年度財務報告。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規定,就金豐機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前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48萬元。<擷錄證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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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5/16 | F-富驛酒店集團 | 富驛酒店集團有限公司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富驛酒店集團有限公司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25,440,000元,發行普通股2,544,000股,每股新台幣1 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5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820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將本次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富驛酒店集團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 客房出租 (三)本 公司所在地: Scotia Centre, 4th Floor, P.O.Box 268,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I-1104, Cayman Island s 在台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聯絡地址: 臺北市光復南路288號3樓之3 (四)董事會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置董事7人 ,任期均為三年。(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99年6月24日,最近一次修訂日期為101年4月30日 。(六)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七)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600,000,000元整,已發行股份總 額為269,430,000元整,分為26,943,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 新股總額及其發行條件:1.發行價格:俟辦理公開承銷當時之股票市場狀況及向投資人詢價圈購結果後,由本公司與 主辦承銷商議定。2.認購或配股比例:不適用。3.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九)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294,870,000元,分為29,487,000股,每股面額新台 幣10元。(十)增資計畫概要: 擴增台灣地區及大陸地區營運據點。(十一)本公司股票全面採無實體發行。(十二)股 款代收機構:員工認股: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之。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之。(十三)現金 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未定。(2)公開申購期間:未定。(3)員工認股繳款日:未定。(4)特定人認股繳款:未 定。(十四)主辦承銷機構:第一金證券。(十五)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本公司公開說明書除依法分送主 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訴訟及非訟代理人所在地,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 twse.com.tw) 查詢。(十六)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以股票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 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票。三、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 量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財務報表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四、特此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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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5/16 | 新永安有線電視 公 | 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內容: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民國(下同)101年03月29日經董事會(代行股東常會職權)決議通過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6,200,00 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162,000,000元。本案業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1年04月19日通傳營字第1014102 0470號函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1年05月07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7792號函核准,自101年05月07日申 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新永安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有線電視系統之經營業務。 2.社區共同天線之安裝及架設。 3.經營電信加值網路。 4.代理國內外演藝人員演出之安排。 5.廣告企劃與設計及製作。 6.前項有關產品進出口貿易。 7.E603010電纜安裝工程業。 8.E701010通信工程業。 9.E701020衛星電視KU頻道、C頻道器材安裝業。 10.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11.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 12.J303010雜誌業。 13.J304010圖書出版業。 14.I601010租賃業。 15.F301030一般百貨業。 16.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17.JZ99050仲介服務業。 18.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19.G901011第一類電信事業。 20.G902011第二類電信事業。 21.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103,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南市永康區廣興街95巷3號。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監察人2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 (六)公告方法: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七)章程訂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八十三年六月十八日;民國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第二十四次修訂。 (八)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1,038,000,000元,分為103,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 幣10元,全額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038,000,000元,分為103,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 式普通股。 (九)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下: 1.自民國一OO年度可分配保留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162,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6,2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 ,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按下列方式配發:無償配發予原股東之股票為16,200,000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 股東持股比例分配之。 2.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辦理自行合併湊成壹股之登記,逾期未 併湊者視同放棄。其併湊不足部份,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其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 定人認購之。 3.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十)增資後股份總額及其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200,000,000元,分為120,000,000股,每 股面額新台幣10元,概為普通股。 (十一)增資計畫:充實營運資金。 (十二)股票簽證機構:華泰商業銀行信託部。 (十三)本公司茲訂於101年5月16日為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因本公司為單一法人股東,且股東無變更之情 事,依法不適用股票停止過戶期間之規定。 三、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四、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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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5/16 | 大揚有線電視 公 | 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民國(下同)101年3月29日經董事會(代行股東常會職權)決議通過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 4,9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49,000,000元。本案業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1年4月18日通傳營字第 10100152800號函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5月7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7791號函核准,自101年5月7日申 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大揚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有線電視系統經營業務。 2.廣告之企劃、設計、製作及代理業務。(許可業務除外) 3.電視轉頻器、解碼器及電視器材之買賣業務。 4.前項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許可業務除外) 5.G901011 第一類電信事業。(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營業項目為限)。 6.G902011 第二類電信事業。 7.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52,3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嘉義縣朴子市德興里新吉庄536號。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 (六)公告方法: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七)章程訂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八十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民國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第十六次修訂。 (八)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523,000,000元,分為52,3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元,全額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23,000,000元,分為52,3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 通股。 (九)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如下: 1.自100年度可供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49,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4,9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 式普通股。按下列方式配發:無償配發予原股東之股票為4,900,000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 例分配之。 2.分配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可由股東自行湊整股,未能合併整股者,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十)增資後股份總額及其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72,000,000元,分為57,200,000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概為普通股。 (十一)增資計畫:充實營運資金。 (十二)股票簽證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 (十三)本公司茲訂於101年5月16日為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因本公司為單一法人股東,且股東無變更之情 事,依法不適用股票停止過戶期間之規定。 三、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四、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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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5/16 | 銳捷科技 未 | 更正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年度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暨現金 | 更正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年度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暨現金增資股票發放日公告
公告序號:1 主旨:更正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年度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暨現金增資股票發放日公告 公告內容: 壹、本公司以盈餘轉增資新台幣31,168,240元?資本公積轉增資新台幣14,160,000元及現金增資新台幣30,0 00,000元,計轉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共計7,532,824股,每股面額10元整。業經經濟部101年4月26日經授中字第101 3193189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茲訂於101年05月29日(星期二)起,增資股票以集保帳簿劃撥無實體方式交付 。 貳、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發行股票:記名式普通股14,16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計新台幣141,600,000元整。 二、本次發行新股:記名式普通股7,532,824股,每股面額10元整,計新台幣75,328,240元整。 三、增資後實收資本額:記名式普通股21,692,824股,每股面額10元整,計新台幣216,928,240元整。 四、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五、股票證簽證機構:以集保帳簿劃撥無實體方式交付。 參、本次增資股票訂於101年05月29日(星期二)起開始發放,茲將發放方式說明如下:請 憑本公司寄發之「一○ ○年股票換發暨增資股票發放領取單暨轉撥集保帳戶671申請書」,填妥相關資料,並提供集保存摺封面影本,蓋 妥原留印鑑逕向(或掛號郵寄)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辦理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4:00) 俟相關申請文件審核無誤後,即可將增資股劃撥至股東之集保帳戶。 肆、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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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5/16 | 新永安有線電視 公 | 本公司一OO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事宜 | 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一OO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事宜 公告內容: 公司代號:9977 公司名稱:新永安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一OO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事宜 依據: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公告事項: 一、本公司於民國(下同)101年03月29日經董事會(代行股東常會職權)決議通過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6,200,00 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162,000,000元。本案業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1年04月19日通傳營字第1014102 0470號函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1年05月07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7792號函核准,自101年05月07日申 報生效在案。 二、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1,038,000,000元,分 為103,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全額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1,038,000,000元,分為103,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三、章程訂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八十三年六月十八日;最後一次修訂章程日期:民國一○一年三月二十九 日第二十四次修訂。 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下: 1.自民國一OO年度可分配保留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162,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6,2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 ,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按下列方式配發:無償配發予原股東之股票為16,200,000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 股東持股比例分配之。 2.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辦理自 行合併湊成壹股之登記,逾期未併湊者視同放棄。其併湊不足部份,按面 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其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 定人認購之。 3.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增資後股份總額及其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200,000,000元,分為120,000,000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概為普通股。 六、本公司茲訂於101年5月16日為增資配股基準日,因本公司為單一法人股 東,且股東無變更之情事,依法不適用股票停止過戶期間之規定。 七、特此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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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5/16 | 台灣華歌爾 公 | 公告本公司民國100年度盈餘分配表 | 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本公司民國100年度盈餘分配表 公告內容: 依 據:民國101年4月24日董事會決議。 公告事項:一、本公司民國100年度盈餘之分派,經董事會擬定每股分派現金股 利新台幣2元5角正。 二、分派股東之現金股利,俟提報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再行訂定 分派基準日辦理發放。 三、特此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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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5/16 | 大揚有線電視 公 | 本公司100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事宜 | 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100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事宜 公告內容: 公司代號:8970 公司名稱:大揚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100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事宜 依據: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公告事項: 一、本公司於民國(下同)101年3月29日經董事會(代行股東常會職權)決議通過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 4,9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49,000,000元。本案業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1年4月18日通傳營字第 10100152800號函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5月7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7791號函核准,自101年5月7日申 報生效在案。 二、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523,000,000元,分為52,3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全額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23,000,000元,分為52,3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 股。 三、章程訂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八十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最後一次修訂章程日期:民國一○一年三月二十 九日第十六次修訂。 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如下: 1.自100年度可供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49,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4,9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 式普通股。按下列方式配發:無償配發予原股東之股票為4,900,000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 例分配之。 2.分配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可由股東自行湊整股,未能合併整股者,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五、增資後股份總額及其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72,000,000元,分為57,200,000股,每股面 額新台幣10元,概為普通股。 六、本公司茲訂於101年5月16日為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因本公司為單一法人股東,且股東無變更之情事, 依法不適用股票停止過戶期間之規定。 七、特此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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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5/16 | 港都有線電視 公 | 更正港都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度股東常會 | 公告序號:1 主旨:更正港都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度股東常會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1/06/18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20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18 公告內容: (一)開會日期:101年6月18日 (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1年04月20日至101年06月18日 (三)開會時間:下午3時50分 開會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9號1樓 (四)會議召集事由: 報告事項: (一)100年度營業及財務報告 。 (二)100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承認及討論事項: 第一案:討論「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 第二案:討論「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 第三案:討論「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修訂案。 第四案:100年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第五案:100年度盈餘分配表案。 第六案:討論100年度盈餘轉增資案。 臨時動議: (五)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開會30天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書名股東戶號、姓名逕向本公司財務管理 處查詢(電話:07-333-6133)。<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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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5/16 | 聯維科技 | 聯維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0年度股東常會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聯維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0年度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1/06/27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29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27 公告內容: (1)報告事項 一百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監察人審查一百年度決算報告 (2)承認及討論事項 本公司一百年決算表冊承認案 本公司盈餘分派經董事會議定內容,提請表決。 (3)臨時動議 (4)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一Ο一年四月二十九日起至一Ο一年六月二十七日暫停股東過戶 (5)開會通知書於開會前三十日前另行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持股東戶號戶名逕向本公司簽到。 六、特此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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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5/16 | 慶聯有線電視 公 | 更正慶聯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度股東常會 | 公告序號:1 主旨:更正慶聯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度股東常會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1/06/18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20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18 公告內容: (一)開會日期:101年6月18日 (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1年04月20日至101年06月18日 (三)開會時間:下午3時30分 開會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9號1樓 (四)會議召集事由: 報告事項: (一)100年度營業及財務報告 。 (二)100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承認及討論事項: 第一案:討論「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 第二案:討論「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 第三案:討論「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修訂案。 第四案:100年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第五案:100年度盈餘分配表案。 第六案:討論100年度盈餘轉增資案。 臨時動議: (五)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開會30天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書名股東戶號、姓名逕向本公司財務管理 處查詢(電話:07-556-6726)。<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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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5/16 | 寶福有線 公 | 寶福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1年度股東常會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寶福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1年度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1/06/27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29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27 公告內容: (1)報告事項 一百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監察人審查一百年度決算報告 (2)承認及討論事項 本公司一百年決算表冊承認案 本公司盈餘分派經董事會議定內容,提請表決。 (3)臨時動議 (4)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一Ο一年四月二十九日起至一Ο一年六月二十七日暫停股東過戶 (5)開會通知書於開會前三十日前另行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持股東戶號戶名逕向本公司簽到。 六、特此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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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5/16 | 台灣蘭業(解散) | 台灣蘭業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補充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台灣蘭業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補充公告。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1/06/25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27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25 公告內容: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5/16 二. 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1年4月27日至101年6月25日 三.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25星期一上午10點 四.股東會召開地點: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716號B2(第二期管委會會議室) 五.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百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百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民國一百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民國一百年度盈虧撥補案。 (三)討論及選舉案 1.選舉第二屆董事及監察人案。 2.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3.為配合辦理法令編修,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新增) 4.為配合辦理法令編修,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新增) (四)臨時動議: 六.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1年4月26日17時0分前(24小時制)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 (02)2181-1911 (三)辦理過戶方式: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請於101年4月26日下午5時以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至本公司股務 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以維護股東權益。 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1年4月20日起至民國101年4月3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
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1年4月30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 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台灣蘭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建八路16號17樓之5) 八.其他應敘明事項: *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
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電話:02-21811911 )。 *全體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 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
*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新 北市中和區建八路16號17樓之5),電話:02-82265388,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發展基金會。。
*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21811911 )。
*受理獨立董事提名公告: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 2 席,本公司擬訂於民國 101 年 4 月 20 日起至民國 101 年 4 月 30 日止受理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詳細內容請參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相關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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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5/16 | 中華電視 公 | 華視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公告-(補充修正公司章程案及修 | 華視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公告-(補充修正公司章程案及修正股東會議議事規則案)
公告序號:1 主旨:華視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公告-(補充修正公司章程案及修正股東會議議事規則案)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1/06/26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28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26 公告內容: 公告本公司一o一年股東常會事項依據: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本公司101年3月30日第二十屆第十七次董 事監察人聯席會議決議以及101年5月15日第二十屆第十八次董事監察人聯席會議決議。公告內容:一、開會時間: 101年6月26日(星期二)下午3時整。二、開會地點:台北市光復南路116巷7號本公司華視大樓9樓會議室。三、會 議內容:(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一OO年度營業報告書,報請 公鑒。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一OO年度決算報告書, 報請 公鑒。3.本公司一百年度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之二分之一,由管理階層提出未來因應措施之書面聲明。( 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一OO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提請 承認。2.本公司一OO年度虧損撥補案,提請 承認 。(三) 討論與選舉事項1.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 2.本公司股東會議議事規則修正案。3.「取得或處分資產 處理程序」部份條文修正案。4.改選本公司董事、監察人案。(四)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第172之1條規定,持有 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 過一項或逾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一)受 理期間:受理股東提案權期間自101年4月23日至5月3日,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0年5月3日下午5時30分前提 出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 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郵件寄送)。(二)受理提案處所及人員:台北市光復南路116巷7號12樓董事會辦公 室。(三)本公司受理提案後,提案內容如有下列情事之ㄧ者,董事會得不列入為股東常會議案:1.該議案非股東 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165條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 提出者。(四)本公司將於寄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提案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規定之議案列於 開會通知。五、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1年4月28日至6月26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尚未辦理過戶登記者, 務請於101年4月27日(五)下午5時前逕至本公司股務代理單位: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 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電話:02-2389-2999)辦理過戶登記。(郵寄過戶登記者以掛號郵戳為憑)六、開會通知 書將於開會前30日另行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面敘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股務代理單位辦 理補發。七、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依相關規定辦理,檢附相關資料於股東會前38天送 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光復南路一○○號本公司財務部),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八、特此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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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5/16 | 三竹資訊 | 三竹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民國一○一年股東常會公告(補充) | 公告序號:1 主旨:三竹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民國一○一年股東常會公告(補充)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1/06/25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27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25 公告內容: 主旨:三竹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民國一○一年股東常會公告(補充) 依據: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四月十日董事會決議。 公告事項: 一、開會日期:中華民國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星期一)下午三時整。 二、開會地點:台北市新生北路二段39號4樓(本公司會議室)。 三、會議主要內容: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民國一百年度營業報告暨民國一○一年營業展望。 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民國一百年度財務報表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民國一百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核准民國一百年度盈餘分派之議案。 *預擬配發現金(股利):1.19元/股(即每壹股盈餘分配1.19元,每壹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0.0000元) *預擬配股(總額): 盈餘-每股配發股利1.19元 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0股,每股發放0.0元 *特別股股利:0.0000元/股,可參與配發普通股0.00股 *另擬現金增資0元0股,認購率0.00% *員工現金紅利:2197938元,員工股票紅利:0元 (96年度以前該輸入單位為股數) *董監事酬勞(元):1648454 *其他:上述股利於提報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配股及配息基準日。若因本公司買回股份、國內可轉換公 司債轉換為普通股或員工執行認股權憑證,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及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授權董事 會全權辦理之。本案內容如因法令規定或因主管機關核示而必須變更時,授權董事會辦理。 (三)討論事項: 1.100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核准修訂公司章程。 3.核准修訂董事選舉辦法。 4.核准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部分修正條文。 (四)選舉案: 1.改選五名董事及三名監察人。 (五)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之規定,自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至六月二十五日止停止過戶,凡持有本公司普通股尚未 辦理過戶者,務請於四月二十六日下午4:30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 忠孝東路二段九十五號一樓)辦理。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 五、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 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 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股東如 欲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者,本公司於101年4月10日至101年4月19日止受理 股東提案申請(現場或郵件均需於受理期間內送達者為限),郵寄者請於信封上加註「股 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且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本公司董事會備查及回覆結果。請 股東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向本公司提出申請。受理提案地點:台北市新 生北路二段39號11樓(本公司管理部),聯絡電話:02-25639999分機1152。本公司將於 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 案列於開會通知。 六、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五月十七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 市新生北路二段39號11樓),並通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發展基金會。 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三十日前分別寄送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 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電話(0二)三三九三0八九八。 特此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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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5/16 | 奔亞證券 公 | 補正召開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 | 公告序號:2 主旨:補正召開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1/06/21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23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21 公告內容: (一)股東常會召開日期:民國101年6月21日(星期四)下午2時30分 (二)股東常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復興北路99號6樓會議室 (三)股東常會議程如下: 1、報告事項 (1)民國100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2、承認事項 (1)民國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民國100年度虧損撥補案。 3、討論事項(一)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投資設立〝奔亞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案。 (3)投資設立〝奔亞創業投資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案。 4、選舉事項 改選董事、監察人案。 5、討論事項(二) (1)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6、臨時動議 (四)股票停止過戶起迄日期:101年4月23日至101年6月21日。<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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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5/16 | 大揚有線電視 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解除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 1.股東會決議日:101/05/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堉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振隆 堉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銘洲 堉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賴冠伶 堉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芳模 堉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皓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同意本公司之董事,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 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1/05/16~104/05/15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 無異議照案通過(本公司為單一法人股東,由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為單一法人股東,由該法人股東直接指派本公司董事, 指派後新董事之任期為三年,期間為101/05/16~104/05/15<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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