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未上市櫃股票公司名稱 |
新聞標題 |
2015/1/28 | 台灣高鐵 |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請求本公司給付甲種特別股 股息訴 |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請求本公司給付甲種特別股 股息訴訟案判決確定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原告: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訴訟案號:102年度重訴字第492號 2.事實發生日:104/01/28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光銀行」)以其所持有本公司發行之甲種 特別股96年1月5日至96年12月31日間之股息未付為由,向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請求本公司 給付新臺幣14,835,616元,及自98年1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於103年3月6日判決駁回新光銀行之請求,新光銀行不服, 遂向臺灣高等法院提起上訴,臺灣高等法院於103年11月18日判決駁回新光銀行上訴。 4.處理過程: 本公司於今日收受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確定證明書,臺灣高等法院所為之103年度 重上字第404號第二審判決,業於103年12月16日確定。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1/28 | 台灣高鐵 | 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請求本公司給付甲種特別股 股息訴訟案 |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原告: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訴訟案號:102年度訴字第1314號 2.事實發生日:104/01/28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南產物)以其所持有本公司發行甲種特別股之 96年1月5日至96年12月31日間之股息未付為由,向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請求本公司 給付新臺幣2,472,603元及自98年1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於103年2月25日判決駁回華南產物之請求,華南產物不服, 遂向臺灣高等法院提起上訴,臺灣高等法院於103年10月15日判決駁回華南產物上訴。 4.處理過程: 本公司於今日收受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確定證明書,臺灣高等法院於103年 10月15日所為之103年度上字第383號第二審判決,業於103年11月18日確定。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1/28 | 旭晶能源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103年12月份自結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負債 比率情形 |
公告本公司103年12月份自結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負債 比率情形及未來三個月預計現金收支情形及銀行融資使用狀況
1.事實發生日:104/01/27 2.公司名稱:旭晶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之證櫃審字第1030030063號函辦理 (一)、103年12月底自結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負債比率如下: 流動比率=45.20% 速動比率=31.50% 負債比率=78.91% (二)、本公司未來三個月預計現金收支情形(單位:NT千元) 項目/月份 104年01月底 104年02月底 104年03月底 期初餘額 72,294 80,888 44,107 現金流入 213,043 173,679 182,070 現金流出 -204,449 -210,460 -182,960 期末餘額 80,888 44,107 43,216 (三)、本公司銀行融資額度及使用情形(單位:NT千元) 項目 融資額度 已使用額度 未使用額度 長期聯貸案 9,050,000 4,786,500 0(註) 短期融資額度 113,940 50,640 69,300 註:長期聯貸案因太陽能景氣影響停止動撥 6.因應措施: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款項/流動負債) (3)負債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4)未來三個月預計現金收支情形不含受限制之資產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1/28 | 生華生物科技 | 治療膽管癌新藥CX-4945獲得韓國MFDS核准人體2期臨床試驗 |
1.事實發生日:103/01/28 2.公司名稱:生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4年1月27日獲得韓國政府食品與藥物安全管理局 (Ministry of Food and Drug Safety, MFDS) 通知,核准在韓執行CX-4945合併兩種化 療藥物(Gemcitabine和Cisplatin)用於膽管癌治療的第2期人體臨床試驗。研發新藥名或 代號:CX-4945;用途:膽管癌(Cholangiocarcinoma);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人體 臨床二期試驗;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通過核准. 本公司於104年1月27日獲得韓國食品 與藥物安全管理局(Ministry of Food and Drug Safety, MFDS)通知,核准在韓執行 CX-4945合併兩種化療藥物(Gemcitabine和Cisplatin)用於膽管癌治療的第2期人體臨 床試驗。已通過目的事業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繼續研發; 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 段:第2期臨床試驗. 預計完成時間:2016年底; 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須支付相關技術 授權費用.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 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1/28 | 昶昕實業 | 公告桃園市政府以本公司違反空氣污 染防制法,予處罰鍰新台幣10 |
公告桃園市政府以本公司違反空氣污 染防制法,予處罰鍰新台幣10萬元
1.事實發生日 :104/01/28 2.發生緣由:本公司大園廠於103年9月29日啟動生產製程,發生監 測儀表pH數值異常,現場人員立即反應並由桃園市政府環保局派員 勘查,發現空氣污染防治設備-洗滌塔,經洗滌器後洗滌液之pH值超 標異常確認。經環保局審酌認定該事證與許可證核定之操作範圍不 符,依規定裁罰。 3.處理過程:案經桃園市政府環保局於103年10月6日派員複查,已 符合許可規定,認定改善完成。 4.預估可能損失:經桃園市政府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 項規定,裁處新台幣10萬元之罰鍰。104年度違反同法規類別累計 10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0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已依規定進行改善 7.其他應敘明事項:104年截至發佈日止,受裁罰案件累計總金額10萬元。 本次罰鍰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1/27 | 保瑞藥業 | 代本公司之子公司聯邦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處分不動產案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坐落:新北市蘆洲區九芎段308、309、311地號。 建物門號:新北市蘆洲區中正路59巷21號(現已整編為正和街19號) (3、4、1133、1287建號)。 2.事實發生日:104/1/27~104/1/2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1,989.29平方公尺(約601.7602坪)。 建物面積:2,301.79平方公尺(約696.2900坪)。 每單位價格:每坪約新台幣(以下同)72萬元。 交易總金額:433,267,2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國都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之關係:非屬本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約18,800仟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尚未確定。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動產估價師之鑑價報告與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成交含營業稅總金額在不低於新台幣420,000,000元與 買方簽約。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416,818,184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陳立人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3)北市估字第000197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經紀人:富松工商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 經紀費用:依房地成交價之1.5%。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活化資產及增加營運資金。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除土汙法相關規定外,簽約前聯邦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須提供經主管機關認可之檢 驗機構完成本買賣標的物土壤檢測報告,及提供本標的物近期註銷之工廠登記證相關 文件。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1/27 | 網石棒辣椒 未 | 公告本公司名稱「棒辣椒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網石棒辣 |
公告本公司名稱「棒辣椒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網石棒辣椒股份有限公司」
1.事實發生日:104/01/27 2.公司名稱:網石棒辣椒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棒辣椒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據本公司103年12月2日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名稱,業經 臺北市政府103年12月17日府產業商字第10391164610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 「棒辣椒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網石棒辣椒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司英文名稱由「JoyBomb Entertainment Technology Co., Ltd.」更名為 「Netmarble Joybomb Inc.」。 (3)本公司中、英文簡稱及股票代號未變動。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 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1/27 | 智伸科技 | 代子公司GLOBAL ADVANCE TECHNOLOGY LIMITED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 |
代子公司GLOBAL ADVANCE TECHNOLOGY LIMITED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
1.事實發生日:104/01/2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浙江智泓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100%直接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009656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600684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6903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27587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營運資金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5374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34138 5.計息方式: 以年利率3%按月計算。 6.還款之: (1)條件: 可分次償還,雙方協議同意可提前還款。 (2)日期: 依約定條件為之。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627587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1.23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金融機構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近期財務報表係103年上半年度財報。 2.匯率以103.12.31台灣銀行美金對台幣中間價31.65元為準。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1/27 | 智伸科技 | 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 |
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
1.事實發生日:104/01/27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浙江智泓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100%直接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00965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27587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短期營運資金週轉。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62758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1.23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金融機構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近期財務報表係103年上半年度財報。 2.匯率以103.12.31台灣銀行美金對台幣中間價31.65元為準。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1/27 | 百丹特生醫 未 | 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現增特定人繳款期間延長 |
1.事實發生日:104/01/27 2.公司名稱:百丹特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原於103年9月29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103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20,000,000股案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10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42478號函、103年11月4日 金管證發字第103004413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為避免影響原已繳款之股東權益,且考量 策略性股東認購作業狀況,確保增資計畫順利進行,遂決定向金管會延長募集期間與變 更特定人繳款期限,將特定人繳款期限從104年1月19日延長至104年2月4日,業經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1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02176號函准予備查。 6.因應措施:為維護員工、原股東及認股人權益,茲將本公司延長現金增資洽特定人繳款 期間所造成之影響,本公司特訂相關補償方案: (1)適用對象: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 (2)申請期間:自補償方案公告日(104年1月27日起,迄104年2月2日止)。 (3)申請方式: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如已無認購意願,請填 具「股款退回申請書」,檢附原股東或員工認股繳款書存查聯影本加蓋股東原留印 鑑,於104年2月2日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件送達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 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B1),逾 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 (4)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 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註2))×利率%(註1)/365】 註1:利率係以台灣銀行104年1月15日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利率1.38%計算之。 註2:實際退款日訂為104年2月9日;應付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支付。 (5)對於已繳款人要求退還之股款暨原認購股數,本公司負責人將洽特定人承諾悉數 認購或洽其他特定人認足,並負責退還原繳款者所繳款項及支付應計利息。 承諾書: 百丹特生醫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於103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業於 103年10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42478號函申報生效及103年11月4日金管證發字 第1030044132號函准予備查。但因考量策略性股東認購作業狀況,確保增資計畫順利進 行,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擬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並訂 定對原股東或員工及認股人可能主張權利受損部份之補償方案,本人聲明在此作業期間 ,不影響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權益。若因此致員工、原股東或認股人以書面舉證並合 理說明權益受損部份,本人承諾負賠償之責任。 此 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承諾書人 負責人: 謝沛勳 中華民國104年1月19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1/27 | 鑫品生醫科技 興 | 更正本公司103年12月資金貸與資訊 |
1.事實發生日:104/01/27 2.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誤植本公司103年12月對北京鑫諦合生醫科技有限公司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期末餘 額及實際動支金額更新資料如下: 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月份 原公告金額 更正後公告金額 原公告金額 更正後公告金額 104.12 2,963仟元 3,120仟元 2,963仟元 3,120仟元 實際動支金額 月份 原公告金額 更正後公告金額 104.12 1,123仟元 1,255仟元 6.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1/27 | 名躍國際健康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1/27 2.發行股數:2,100,000股 3.每股面額: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1,000,000元 5.發行價格:新台幣28元 6.員工認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0%計21萬股 由本公司員工認股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除保留10%由員工認購外,其餘股份189萬股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 持有股份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50.68785157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4/03/02 13.最後過戶日:104/02/25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2/26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3/02 16.股款繳納期間:104/03/04~03/10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4/01/27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大里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台中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之相關日期、計畫項目、資金運用等相關事宜,均依 103年12月29日董事會議決議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1/27 | 摩幻潛艇數位 未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O四年股東常會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1/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4/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金華街187號政大公企中心綜合大樓7樓 4.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1)一O三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O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私募發行普通股辦理情形報告。 2.承認事項: (1)本公司一O三年度決算表冊案。 (2)本公司一O三年度虧損撥補案。 3.選舉暨討論事項: (1)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2)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3/0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4/30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1/27 | 榮眾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申請之「蝕刻機反應腔體之清洗方法」,獲中華民國經濟 |
公告本公司申請之「蝕刻機反應腔體之清洗方法」,獲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審定授與專利。
1.事實發生日:104/01/27 2.公司名稱:榮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申請之「蝕刻機反應腔體之清洗方法」,獲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審定核准專利(發明第I470692號),於104年01月27日接獲我方專利申請受委託人 通知,核准審定日為104年01月21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1/27 | 捷迅航空貨運承攬 | 公告本公司召開法人說明會時間及地點 |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04/01/29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4/01/29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5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大集思會議中心洛克廳(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85號B1)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介紹本公司之營運概況及經營策略等財務業務相關資訊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1/27 | 彥陽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103年12月份自結合併報表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 及負債 |
公告本公司103年12月份自結合併報表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 及負債比率情形
1.事實發生日:104/01/27 2.公司名稱: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030101287號函公告辦理 本公司103年12月自結合併報表之部份財務比率如下: 流動比率=137.53% 速動比率=84.91% 負債比率=72.05%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1/27 | 瑞興商業銀行 興 | 公告本公司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 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04/01/2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郭釧溥(本公司行政管理部協理)及 郭尚文(本公司財富管理部協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郭尚文(本公司財富管理部協理)及 張德民(本公司業務部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04/02/01 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5575151#2528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1/27 | 經絡動力醫學 未 | 本公司104/01/26董事會通過購買子公司案 |
1.事實發生日:104/01/26 2.公司名稱:經絡動力醫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無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拓展公司業務需求及海外能見度,董事會決議通過購買經絡 動力醫學(香港)公司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1/27 | 經絡動力醫學 未 | 本公司104/01/26董事會通過購買子公司案 |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合併、分割、收購、股份交換、轉換或轉讓):收購 2.事實發生日:104/01/26 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合併、分割、收購、股份交 換、轉換或轉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經絡動力醫學(香港)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股份交換、轉換或轉讓股份 之交易對象):經絡動力醫學(香港)公司 5.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 購、股份交換、轉換或轉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 東權益:不適用 6.併購目的:為拓展公司業務需求及海外能見度 7.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不適用 8.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不適用 9.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不適用 10.預定完成日程:104/2/18前 11.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無 12.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經絡動力醫學(香港)公司主要係醫療器械貿易、銷售之合格 公司。 13.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 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 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 14.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無 15.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6.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無 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1/27 | 久禾光電 興 | 澄清104年1月27日工商時報B3版之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3版 2.報導日期:104/01/27 3.報導內容:摘錄媒體報導「法人評估以加權股本計算,全年EPS約 落在2.7元水準」。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並未公告及對外提供 2014年全年EPS,該媒體報導係引用法人推估說法,實際獲利數據 請以公司正式公告之財務報表為主。 6.因應措施:上傳重訊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