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未上市櫃股票公司名稱 |
新聞標題 |
2015/2/3 | 富味鄉食品 興 | 公告本公司記者會內容 |
1.事實發生日:104/02/04 2.公司名稱:富味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針對本公司收到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行政處分書,發表三點聲明: (1)本公司自主查核發現外銷芝麻油品申請沖退進口關稅有計算錯誤之情事,主動向 財政部關務署陳報,並表明願繳回溢沖退之稅款,更提供更正溢退稅額等多份完 整報單內容暨事證等相關文件,向處分機關主動據實陳報及詳加解釋;惟處分機 關除追徵所溢沖退稅款外,截至本日為止,處分機關已處罰鍰共計新台幣 玖佰伍拾參萬參仟參佰捌拾捌元。 (2)本公司已將溢沖退稅款新台幣陸仟零貳萬壹仟柒佰壹拾陸元於民國102年合併財 務報告及103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中提列為銷貨成本。 (3)依據「海關緝私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17條規定,「於海關或其他協助查緝機關 接獲檢舉或進行調查前,因違法行為人或報關業者主動陳報或提供違法事證,並 因而查獲或確定其違法行為者,免予處罰。」本公司將依法循求法律途徑救濟, 就已處分之罰鍰及未來因本件所處之罰鍰於限期內依法提起訴願、行政訴訟救 濟,以維護股東權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2/3 | 維格餅家 興 | 公告本公司對子公司現金增資案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取得子公司Nextoo International Company LTD.之增資股份 2.事實發生日:104/2/3~104/2/3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850仟股 每單位價格:美金1 元 交易總金額:美金85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不適用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不適用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數量:4,350仟股 金額:美金4,350仟元 持股比例:100 % 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佔資產比例:2 % 佔股東權益比例:2.66% 營運資金:23,637仟元 取得該有價證券之資金來源由本公司自有資金。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長期投資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7.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3 年12 月12 日 18.監察人承認日期: 不適用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0.其他敘明事項: 本次公告以玉山銀行匯出匯款賣匯水單/交易憑證 104/2/2匯率計算(美金:台幣=1:31.68)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2/3 | 網石棒辣椒 未 | 公告本公司名稱「棒辣椒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網石棒 |
公告本公司名稱「棒辣椒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網石棒辣椒股份有限公司」
1.事實發生日:104/02/03 2.公司名稱:網石棒辣椒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棒辣椒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據本公司103年12月2日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名稱,業經 臺北市政府103年12月17日府產業商字第10391164610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 「棒辣椒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網石棒辣椒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司英文名稱由「JoyBomb Entertainment Technology Co., Ltd.」更名為 「Netmarble Joybomb Inc.」。 (3)本公司中、英文簡稱及股票代號未變動。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 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2/3 | 佳晶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103年度之現金增資用途計畫 |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4/02/03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03/07/11 3.變動原因:為配合公司未來營運及投資策略需要,擬變更原計劃用途。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 單位:新台幣仟元 計劃項目 變更前金額 變更後金額 --------------- -------------- ------------- 長期股權投資 200,000 100,000 購置機台設備 50,000 120,000 充實營運週轉金 - 30,000 ------------- ------------- 合 計 250,000 250,000 ============= ============= 5.預計執行進度:變更計劃預計於104年第二季執行完畢。 6.預計完成日期:104年第二季。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增資計劃之購置設備項目變更,係經營團隊依據產品發展及市場變化所做之調整,將使 本公司設備投資更有效益,剩餘資金將用以充實營運資金,將可改善本公司之財務結構 ,使營運資金更為充裕。 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 本次變更計劃無股權稀釋之慮,對股東權益無不利之影響。 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2/3 | 佳晶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得視營運需求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2/03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或發行國內可轉換公司債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策略性投資人;無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60,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60,0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私募價格(包括私募公司債轉換價格)之訂定將依據主管機關法令,參考下述參考 價格或理論價格,再加上考量證券交易法對於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而定, 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轉投資或投資因應公司長期 發展所需等一項或多項用途,惟目前仍無具體方案。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衡量目前籌資市場狀況掌握不易,為確保籌集資金之時效性及可行性,並有 效降低資金成本。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且配合本公司實際需求辦理私募, 將可提高公司籌資之機動性及效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決定。 11.參考價格: (1)若採私募普通股: 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參考價格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 定之: (a)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 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 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2)若採私募普通公司債: 私募可轉換公司債之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理論價格。理論價格將以涵蓋並同時考量 發行條件中所包含之各項權利而擇定之計價模型定之。 定價日、實際參考價格及理論價格,及實際發行價格(包括私募公司債轉換價格)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據上述規定,視市場狀況、客觀條件及日後洽定特定 人情形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決定。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有價證券,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之有價證券於交付後 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擬於該私募有價 證券交付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本次私募有價證券補辦公開 發行並視公司當時市場狀況申請上市或上櫃(興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訂價成數外,包括實際定價日、發行股數 、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 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於不違反本議 案說明之原則及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 因法令修正、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 亦請股東會於不違反本案說明之原則及範圍內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為 配合本次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 公司簽署、商議一切有關本次私募計畫之契約及文件,並為本公司辦理一切 有關本次私募計畫所需事宜。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2/3 | 佳晶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得視營運需求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2/03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或發行國內可轉換公司債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策略性投資人;無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60,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60,0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私募價格(包括私募公司債轉換價格)之訂定將依據主管機關法令,參考下述參考 價格或理論價格,再加上考量證券交易法對於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而定, 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轉投資或投資因應公司長期 發展所需等一項或多項用途,惟目前仍無具體方案。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衡量目前籌資市場狀況掌握不易,為確保籌集資金之時效性及可行性,並有 效降低資金成本。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且配合本公司實際需求辦理私募, 將可提高公司籌資之機動性及效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決定。 11.參考價格: (1)若採私募普通股: 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參考價格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 定之: (a)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 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 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2)若採私募普通公司債: 私募可轉換公司債之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理論價格。理論價格將以涵蓋並同時考量 發行條件中所包含之各項權利而擇定之計價模型定之。 定價日、實際參考價格及理論價格,及實際發行價格(包括私募公司債轉換價格)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據上述規定,視市場狀況、客觀條件及日後洽定特定 人情形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決定。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有價證券,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之有價證券於交付後 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擬於該私募有價 證券交付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本次私募有價證券補辦公開 發行並視公司當時市場狀況申請上市或上櫃(興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訂價成數外,包括實際定價日、發行股數 、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 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於不違反本議 案說明之原則及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 因法令修正、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 亦請股東會於不違反本案說明之原則及範圍內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為 配合本次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 公司簽署、商議一切有關本次私募計畫之契約及文件,並為本公司辦理一切 有關本次私募計畫所需事宜。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2/3 | 桑緹亞 未 | 本公司投資桑緹亞(中國)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美金180萬元完成驗資 |
1.事實發生日:104/02/03 2.公司名稱:桑緹亞(中國)生物技術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100%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4年1月26日匯出美金180萬元投資桑緹亞(中國)生物技術 有限公司。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2/3 | 實盈 未 | 代子公司實盈電子(東莞)有限公司公告對東莞市龍順自動化科技有限 |
代子公司實盈電子(東莞)有限公司公告對東莞市龍順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設備買賣合同民事糾紛案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1)當事人: 告訴人: 實盈電子(東莞)有限公司 被告 : 東莞市龍順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 (2)法院名稱、處分機關: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3)文書案號: (2015)東三法清民二初字第197號,實盈電子(東莞)有限公司 後續將依訴訟進行之程序陸續向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文件。 2.事實發生日:104/01/27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緣實盈子公司實盈電子(東莞)有限公司於2012~2013 年度間陸續向供應商龍順公司採購自動化機器設備一批,惟部分機台品質一直 無法達到雙方約定驗收標準,幾經向供應商龍順公司催促其改善未果。 龍順公司為求早日收取設備款,遂於2014年1月份向實盈電子(東莞)有限公司 提起訴訟,請求實盈電子(東莞)有限公司支付剩餘設備款人民幣10,002,804.6元, 2014年11月經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實盈電子(東莞)有限公司 需支付剩餘設備款人民幣9,414,562.98元及利息。 實盈電子(東莞)有限公司經與律師討論,已向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異議, 並於2015/1/27對龍順公司就其違反約定而造成實盈電子(東莞)有限公司之損害 提起訴訟,請求解除合同並向龍順公司請求因而衍生之違約賠償責任。 4.處理過程:已委由律師處理,捍衛股東權益。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截至目前為止,該事件並未影響 實盈電子(東莞)有限公司生產及出貨,故對本集團財務與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為顧及全體股東及本公司投資人之權益,本公司自會備妥各項 有利之事證,以因應未來訴訟程序之所需,並於各該法院之程序進行之同時, 竭力維護本公司及全體股東權利,俾利維持本公司之商譽,倘告訴人對本公司之訴訟 有違反相關法令或不實而致本公司權利受損者,本公司亦將依法究責。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2/3 | 晶越微波 未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2/0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4/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山上區明和里北勢洲76之1號(本公司台南一廠)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3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 (2)103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3/0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4/30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寄送持股滿壹仟股(含)以上之股東 ,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身分證字號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25635711)。 二、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及受理期間自104年2月13日起至 104年3月2日17時止(以郵戳日期為憑),受理提案處所:本公司行政總務課 (地址:台北市中山北路2段44號16樓 電話:02-2561-7557)。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2/3 | 台灣高鐵 | 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請求本公司給付丙五種\特別股股本 |
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請求本公司給付丙五種\特別股股本案之擴張上訴聲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上訴人: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訴人: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103年度重上字第189號 2.事實發生日:104/02/03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華開發)以其所持有本公司所發行 丙五種特別股,原向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請求本公司給付新臺幣(下同)22,393,296元 及自101年7月7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2)案件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宣判,判決本公司應給付中華開發4,891,800元及 自100年7月8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其餘之訴駁回。 雙方皆對此判決不服,各自提起上訴。 (3)中華開發擴張上訴聲明,除原請求外,另追加請求本公司應再給付995,100,000元 及自101年7月8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4.處理過程: 本公司將續行辦理訴訟程序。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倘法院判決本公司敗訴確定,其影響金額如原告前所請求數額。至於是否影響其他 特別股股東之請求及本公司之財務業務情形,未來將視法院確定判決之理由內容 再為研析。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2/3 | 富味鄉食品 興 | 公告本公司收到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行政處分書 |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處分機關: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 相關文書案號:自104年第10400185號至104年第10400203號 2.事實發生日:104/02/03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公司自主查核發現外銷芝麻油品申請沖退進口關稅有計算錯誤之情事,主動向財政 部關務署陳報,並表明願繳回溢沖退之稅款;惟處分機關除追徵所溢沖退稅款外, 截至本日為止,處分機關已處罰鍰共計新台幣9,533,388元。 4.處理過程: 本公司主動向財政部關務署陳報並表明願繳回溢沖退之稅款,更提供更正溢退稅額 等多份完整報單內容暨事證等相關文件,向處分機關主動據實陳報及詳加解釋。依 據「海關緝私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17條規定,「於海關或其他協助查緝機關接獲 檢舉或進行調查前,因違法行為人或報關業者主動陳報或提供違法事證,並因而查 獲或確定其違法行為者,免予處罰。」處分機關漏未審酌,該行政處分適法性容有 疑義,本公司將依法提出復查等行政救濟程序。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1)本公司已將溢沖退稅款新台幣60,021,716元於民國102年合併財務報告及103年 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中提列為銷貨成本。 (2)本件為本公司主動向財政部關務署陳報,依法應免予處罰,主管機關之裁罰處 分明顯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本公司將依法循求法律途徑救濟,就已處分之罰鍰 及未來因本件所處之罰鍰於限期內依法提起訴願、行政訴訟救濟,以維護股東 權益。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已加強作業流程管理,恪守法令規範。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2/3 | 鈺鎧科技 | 公告本公司延長104年度現金增資案之特定人繳款期間 |
1.事實發生日:104/02/03 2.發生緣由:因應特定人申請參與本公司104年現金增資作業未能於繳款期限內即時 完成,擬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 3.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104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710,000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於104年1月7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5329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原定繳款期間如下: (1)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04/1/13~104/2/13。 (2)特定人繳款期間:104/2/16~104/2/16。 三、今原洽之特定人因故無法於期限內繳納股款,為使本次現金增資能順利完成, 擬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並授權董事長另洽特定人認購之。 四、擬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至104年2月25日止。 五、若所洽之特定人於上述所訂繳款期間內提前繳足時,得提前結束繳款期間, 並授權董事長另訂定增資基準日,以進行後續變更作業。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2/3 | F-諾爾 | 本公司停止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
1.事實發生日:104/02/03 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本公司僅餘一家輔導推薦證券商 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040209 4.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2/3 | 達輝光電 興 | 公告本公司重要營運主管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 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重要營運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4/02/03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武敬/協理/達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研發室主任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04/02/03 8.新任者聯絡電話:037-587500 9.其他應敘明事項:經董事會決議,委任王武敬協理兼任行銷部部長乙職。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2/3 | 達輝光電 興 | 公告本公司重要營運主管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 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重要營運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4/02/03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勝都/協理/新光合纖總經理特助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04/02/03 8.新任者聯絡電話:037-587500 9.其他應敘明事項: 經董事會決議,聘請黃勝都協理擔任本公司總經理特助兼任Lofo光學膜行銷處處長。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2/3 | 達輝光電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04/02/03 2.公司名稱:達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第四屆第六次董事會,通過重要議案如下: 1.公司部門組織異動案。 2.內部經理人-黃勝都協理薪酬核定案。 3.內部經理人-王武敬協理職務兼任案。 4.展延本公司「生產銷售績效獎金發放辦法」案。 5.本公司103年度經理人暨一般員工年終獎金發放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2/3 | 利晉工程 未 | 公告本公司更正 102年12月及103年12月 月營業額背書保證與資金貸 |
1.事實發生日:104/02/03 2.發生緣由: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更正102年12月 103年12月 月營業額背書保證與資金貸放資訊及各項產品業務營收統計資料 更正項目如下 102年12月年累計開立發票總金額(仟元)原申報為967200更正為5012759 102年12月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仟元)原申報為967200更正為5012759 103年12月去年同期累計開立發票總金額(仟元):原申報為967200更正為5012759 103年12月去年同期累計營業收入淨額(仟元):原申報為967200更正為5012759 特此公告更正訊息 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2/3 | 精碟科技 未 | 本公司接獲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執行命令扣押存款 |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債權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債務人:精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新北院清104司執洪字第6556號。 2.事實發生日:104/02/02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債權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本公司之間清償 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債權人向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聲請在以下範圍內,對本公司於聯邦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和分公司、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泰分公司、永豐商 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思源分公司、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股分公司之存款予以 扣押: (一)新台幣1,282,396,439元及自97年7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6.5計算之 利息,並自97年8月5日起至清償日止,其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 ,逾期超過6個月部份,按上開利率百分之20計算之違約金。 (二)日幣455,274,267元及自97年7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3.316計算之 利息,並自97年8月5日起至清償日止,其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 ,逾期超過6個月部份,按上開利率百分之20計算之違約金。 (三)美金18,576,167.81元及自97年7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527計算之 利息,並自97年8月5日起至清償日止,其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 ,逾期超過6個月部份,按上開利率百分之20計算之違約金與取得執行名義費用 1,000元。 4.處理過程:藉由公開的司法程序處理,以確保股東權益。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已於102年2月27日董事會決議,於102年 3月8日全面停止光碟片生產。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由委任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訴訟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2/3 | 岱鑫科技 未 | 本公司董事辭任 |
1.發生變動日期:104/02/03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宜德/本公司董事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 5.異動原因:辭職 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3/10/23~106/10/22 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中華民國104年2月03日接獲辭任書,辭任生效日為104年5月 15日,本公司將於104年股東會進行補選。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15/2/3 | 福邦證券 |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自104年3月1日起正式代理宏洲化 學工業股份 |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自104年3月1日起正式代理宏洲化 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股務事務
1.事實發生日:104/02/03 2.公司名稱: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自104年3月1日起正式代理宏洲化 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股務事務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凡宏洲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自104年3月1日起洽 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 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親臨或郵寄至10451台北市中 山區民生東路一段51號3樓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聯絡電話: (02)2562-1658。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