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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11 | 山太士 興 | 公告本公司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
1.發生變動日期:104/08/11 2.法人名稱:佶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威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林日旺,佶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2/06/20~105/06/19 7.新任生效日期:104/08/1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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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11 | 相互 興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利配發基準日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8/11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新臺幣60,087,500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4/09/03 5.最後過戶日:104/09/04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9/05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9/09 8.除權(息)基準日:104/09/09 9.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股利發放日為:10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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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11 | 相互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庫藏股暨訂定減資基準日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8/11 2.減資緣由:本公司101年買回公司股份已屆滿三年,未轉讓員工之股份予以註銷。 3.減資金額:27,500,000元 4.消除股份:2,750,000股 5.減資比率:4.38%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600,875,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為10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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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11 | 網石棒辣椒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委任第二屆薪酬委員會委員 |
1.發生變動日期:104/08/11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金英澤 獨立董事 林育如 獨立董事 莊士弘 獨立董事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金英澤 獨立董事 林育如 獨立董事 莊士弘 獨立董事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6.異動原因:任期屆滿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3/08/18 ~ 104/06/30 8.新任生效日期:104/08/11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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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11 | 訊映光電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4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 |
1.事實發生日:104/08/11 2.公司名稱: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業經本公司104/08/11董事會決議通過104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 營業收入:新台幣399,862仟元 營業毛利:新台幣128,772仟元 營業利益:新台幣59,532仟元 稅前淨利:新台幣63,533仟元 本期淨利:新台幣52,574仟元 基本每股盈餘:新台幣1.00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104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 完成上傳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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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11 | 創恩生技醫藥 未 | 董事會決議104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暨認股辦法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8/11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一年內視實際需求,為一次或分次發 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以本公司正式員工為限,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得認股之數量,將 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過去或預期整體貢獻及發展潛力等,由總 經理擬定後,並呈報董事會,具經理人身份者則需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 核准。任一員工被授予之認股權數量,其每次發行得認購數額,不得超 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十,且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 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3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300,000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 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認股價格: 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 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 之總和為認股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 報告每股淨值。 認股價格如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二)權利期間: 1.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5年,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 權視同放棄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該認 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 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2.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可依下列認股權憑 證授予期間及比例行使認股權: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累積最高可行使認股權利 屆滿2年 50% 屆滿3年 80% 屆滿4年 100% 前述認股權利期間及比例,董事會得視每次情形調整之。 3.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獎 懲實施辦法等重大過失或違反職務承諾書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 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 1.自願離職、退休、資遣、開除: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三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2.留職停薪: 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內外進 修等原因,經由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 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三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 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 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3.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 權,但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 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者: 4.1 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 權憑證,於離職時,可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 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 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 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 一年內行使之,並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4.2 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 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 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 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 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 行使之,並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5.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間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 棄認股權利。 (五)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 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收回註銷不再發行。 8.履約方式:本辦法之履約以本公司發行新股方式支付。 9.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即辦理 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公司分割、股票 分割、及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應依下列公式 及原則調整(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 行股數) /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1.已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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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11 | 訊映光電 | 公告本公司104年08月11日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04/08/11 2.公司名稱: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4年08月11日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 (1)決議通過本公司擬辦理第一次買回本公司股份。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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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11 | 台灣數位光訊科技 | 補充說明代重要子公司佳聯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蘇迪勒颱風 |
補充說明代重要子公司佳聯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蘇迪勒颱風對子公司之影響
1.事實發生日:104/08/10 2.公司名稱:佳聯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持股比例97.48% 5.發生緣由:子公司因受蘇迪勒颱風侵襲之影響,造成網路斷訊,目前仍搶修中, 損失金額約400萬元。 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派人員進行搶修中。 7.其他應敘明事項:如後續有其他重要事項,將再行發布重大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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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11 | 台灣數位光訊科技 | 補充說明代重要子公司台灣佳光電訊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蘇迪勒颱風 |
補充說明代重要子公司台灣佳光電訊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蘇迪勒颱風對子公司之影響
1.事實發生日:104/08/10 2.公司名稱:台灣佳光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持股比例92.35% 5.發生緣由:子公司因受蘇迪勒颱風侵襲之影響,造成網路斷訊,目前仍搶修中, 損失金額約646萬元。 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派人員進行搶修中。 7.其他應敘明事項:如後續有其他重要事項,將再行發布重大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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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11 | 安集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進行投資計畫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 百分之二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進行投資計畫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 百分之二十且新台幣一億元以上事宜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4/08/11 2.投資計劃內容:本公司取得「104年度彰化縣所屬學校屋頂設置太陽光電 發電系統」公開標租案。 3.預計投資投入日期:與縣政府完成簽約及簽訂工程合約後陸續投入。 4.資金來源:自有資金及銀行借款。 5.具體目的:供營運使用。 6.其它應敘明事項:投資金額依工程進度分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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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11 | 安集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4年度第二季財務報告 |
.事實發生日:104/08/11 2.公司名稱:安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通過104年度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係會計師核閱數並經 董事會通過之財務資訊),簡述如下: 合併營業收入:501,411元 合併營業淨利:50,093仟元 合併稅前淨利:41,790仟元 合併稅後淨利:32,804仟元 稅後基本每股盈餘0.52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基本每股盈餘係依本公司104年1-6月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63,189仟股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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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11 | 齊瀚光電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新任稽核主管案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 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4/08/1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冠鈞 稽核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新任 6.異動原因:內部職務調任 7.生效日期:104/08/11 8.新任者聯絡電話:26968111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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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11 | 台灣氣立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票初次上市前辦理現金增資 發行新股並提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8/1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預計發行6,080仟股。 4.每股面額: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56,000仟元~547,200仟元。 6.發行價格:依法規規定,承銷價格不得低於向承銷公會申報詢圈約定書前興櫃有成交之 10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簡單算術平均數之七成,故暫訂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75元~90 元,募集總金額為新台幣456,000仟元~547,200仟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本次發行股數之13%,即790仟股由員工承購外,員工承 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8.公開銷售股數:5,290仟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0%,除保留員工承購 外,於依法令規定及本公司104年股東常會決議,全數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公開銷售。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擬於董事會同意通過後,依法呈報主管機關。後續於本案通過之各項增資執行 計畫預定範圍與區間內,擬授權董事長因應法令變更或要求、主管機關核示及客觀環境 改變等情況下全權處理與確認。 (2)本次增資計畫正式執行之相關事宜暨其他未盡事宜如現增價格等,擬於呈報主管機 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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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11 | 光明海運 未 | 本公司104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
事實發生日:104/08/11 2.公司名稱:光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4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業已於民國104年8月11日截止, 惟有部份認股人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股款催繳期間自 104年8月12日起至104年9月14日下午3點30分止。 (2)尚未繳納股款之認股人,請於上述期間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代理部重新開立繳款書後至土地銀行基隆分行及全國各地分行(正濱分行除外)辦理 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3)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屆 時除另行公告外,將分函通知各股東。 7.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所述,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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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11 | 昶昕實業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停止發行經核准尚未發行之250仟股 限制員工權利 |
1.事實發生日:104/08/11 2.公司名稱:昶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民國103年6月26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普 通股500,00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12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 1030051296號函准予生效在案。 (2)依本發行辦法所訂之既得條件規範,本公司103年合併稅前淨利53,783仟元, 達成約定績效50%之發放比率,實際可既得股數為250,000 股。 (3)本公司於104年2月13日已發行250,000 股,截至本次董事會止,尚餘250,000 股尚未發行。 (4)經評估目前已發行股數已達實際可既得股數,故提請董事會同意停止發行其 餘尚未發行且未既得之250,000 股。 6.因應措施: 經本公司104年8月11日董事會審議通過此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因剩餘之250,000股尚未實際增資發行,故對本公司股本.每股盈餘及股東權益 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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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11 | 昶昕實業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4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
1.事實發生日:104/08/11 2.公司名稱:昶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104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104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資產負債之說明如下 資產總計 2,431,267 仟元 負債總計 1,182,364 仟元 歸屬於本公司 業主之權益 1,248,903 仟元 (2)104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損益說明如下: 營業收入 1,518,620 仟元 營業毛利 180,105 仟元 營業淨利 39,587 仟元 稅前淨利 34,230 仟元 本期淨利(稅後) 21,700 仟元 基本每股盈餘 0.35 元 (3)有關104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公告作業, 屆時相關之財務報表資訊請逕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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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11 | 昶昕實業 |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8/11 2.預計發行價格: 無償發行,發行價格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發行普通股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台幣5,000仟元。 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1)既得條件: (1-1).員工依本辦法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屆滿一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符合本辦法 所訂之績效條件等綜合指標者,得既得100%股份。 (1-2).約定績效:a.公司績效:獲利能力(合併稅前淨利) 費用化後104年合併稅前淨利TWD1.50億~ 發放比率100% 可配發股數500,000 費用化後104年合併稅前淨利TWD1.20億~1.50億(含) 發放比率 80% 可配發股數400,000 費用化後104年合併稅前淨利TWD0.90億~1.20億(含) 發放比率 60% 可配發股數300,000 費用化後104年合併稅前淨利TWD0.65億~0.90億(含) 發放比率 50% 可配發股數250,000 費用化後104年合併稅前淨利TWD~0.65億(含) 發放比率 0% 可配發股數 - (註)上表之稅前淨利係以經會計師查核之報表為準。 b.個人績效: 在依公司整體績效指標達成情形計算可配發股數之前提下, 依下列個人績效計算獲配員工個人實際發放股數: 104年度考績皆在「A」等或以上;或個人績效指標達成率在90%以上者 獲配後仍在本公司任職,不滿一年者:為零股 ; 滿一年者:可獲配股數之100% 104年度考績皆在「B」等或以上;或個人績效指標達成率在80%~90%間者 獲配後仍在本公司任職,不滿一年者:為零股 ; 滿一年者:可獲配股數之80% 104年度考績不達「B」等;或個人績效指標達成率不達80%者 皆不予發放(即零股) (註)獲配日即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增資基準日。 (2).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 (2-1).未達績效之差異:依約定績效(詳第4點既得條件)發放, 未達績效所產生之差異,視為未符既得條件,本公司有權將多發行之股份依法無償 收回並予以註銷。 (2-2).一般離職(自願/退休/資遣/開除):員工之前獲配尚未既得之股份,於離職 生效日起喪失其既得權利,視為未符既得條件,本公司依法無償收回並予以註銷。 (2-3).留職停薪者: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 進修等原因,經由本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自復職日起回復其權益,惟既得期間條件應按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 (2-4).一般死亡: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由繼承人於被繼承員工 死亡當日起,依第4點既得條件時程比例計算可發放股數,其餘本公司無償收回 並予以註銷。 (2-5).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由繼承人於被繼承 員工死亡當日起,依第4點既得條件時程比例計算可發放股數, 其餘本公司無償收回並予以註銷。 (2-6).因職業災害殘疾致無法繼續任職者: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離職 生效日起,依第4點既得條件時程比例計算可發放股數,其餘本公司無償收回 並予以註銷。 (2-7).調職:如員工調動至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集團子公司除外)時,其尚未既得 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比照「一般離職」方式處理。惟,係應本公司之要求而調動 者,得授權董事長依第4點既得條件時程比例核定該員可發放股數, 其餘本公司無償收回並予以註銷。 (2-8).其他非屬上列原因或其他特殊情事而與本公司中止僱傭關係者,授權董事長 依實際狀況個別核定該員既得發放股數,其餘未既得之股數由本公司無償收回並予 以註銷。 5.員工之資格條件: (1).以給與日(即增資基準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之全職正式員工為限。 實際被給與之員工及其可獲配股數,將參酌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 及發展潛力等,由董事長核定提報董事會同意後認定之,惟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 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 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公司未來營運發展之留才、育才計畫,激勵優秀幹部、員工提升向心力,以創造 公司及股東之利益,依據公司法第二六七條及參酌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二條與行政院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等規定,特訂 本公司「限制型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配合既有之員工激勵制度,發揮績效考 核及激勵重要幹部、員工等功能。 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擬以每股25.35元為所發新股之公平價值(參考精算師於2015年2月24日出具之評估報 告金額),發行500,000股,可能費用化之金額約為新台幣12,675仟元。依發行辦法, 既得期間為一年(104下半年度及105上半年度),其金額分別為:104年度6,338仟元 、105年度6,337仟元。 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以目前流通在外股數 62,905,000股計算,對每股盈餘影響分別為:104年度0.10元、105年度0.10元。 假設500,000股全數配發,佔現行已發行股份總數62,905,000股之0.79%。對本公司 每股盈餘稀釋、股東權益的影響尚屬有限,均不致對造成重大影響。 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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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11 | 廣化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 |
1.事實發生日:104/08/11 2.發生緣由:經本公司104/08/11董事會決議通過。 (一)通過一○四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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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11 | 富晶電子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 |
1.事實發生日:104/08/11 2.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提請股東會決議撤銷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考量公司未來營運,董事會擬提請股東會決議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申請撤銷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 (2)本公司預訂於民國104年10月27日召開第二次股東會,相關召集事由,請參考 公開資訊觀測站。 (3)實際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日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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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11 | 匯特生物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8/11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4/10/12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本公司新竹研創中心(新竹縣竹北市生醫路二段20號1樓) 4.召集事由: (1)討論事項: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9/13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10/12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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