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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24 | 碩達科技 | 本公司因整體經營規劃考量,於105年股東臨時會決議撤銷股票公開 |
本公司因整體經營規劃考量,於105年股東臨時會決議撤銷股票公開發行。 1.事實發生日:105/02/24 2.發生緣由:本公司因整體經營規劃考量, 於105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撤銷股票公開發行。 3.因應措施:函文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 貨局申請撤銷股票公開發行。 4.其他應敘明事項:實際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日期依 金管會證期局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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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24 | 台境企業 | 公告決議召開10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2/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5/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岡山本洲產業園區服務中心會議室(高雄市岡山區本工路17號2 樓)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4年度營業報告。 (2)104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修訂「10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報告。 (4)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 (5)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部份條文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2)104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3/18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5/16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就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惟依法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 ,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300字為限,超過300字者,該 提案均不列入議案。凡符合提案資格欲辦理之股東,應於105年3月11日至3月21 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止,以書面送達或寄達為憑。受理處所:本公司財務部 (地址:82059高雄市岡山區本洲路168號5A-1)。 (二)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投票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105年4月16日至105 年5月13日止。 (三)寄發通知書日期:10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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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24 | 台境企業 | 本公司10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部分條文修訂 |
1.事實發生日:105/02/24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4/11/10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公告104/11/10董事會決議通過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案。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本公司10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案業於105年1月7日金管證 發字第1040053836號函核准在案,配合主管機關函示要求,修訂本公司「限制員工權 利新股發行辦法」部分條文,主要修訂辦理育嬰假之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時 之處理方式。修訂前後條文如下: (1)修訂前條文 六、既得條件及未達既得條件之處理 (一)略。 (二)略。 (三)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時依下列方式處理: 1.自請離職、不能勝任工作之資遣、解雇、退休者,於離職、退休當日視為未 符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法收回其無償限制型股票尚未既得股份,或買回其 有償限制型股票尚未既得股份,並辦理註銷。 2.留職停薪及育嬰假: 經由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或育嬰假之員工,於留職停薪或育嬰假始日未符 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將依法收回其無償限制型股票尚未既 得股份,或買回其有償限制型股票尚未既得股份,並辦理註銷。 惟董事會核准者不在此限,其未符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處理授權 董事會決議之。 3.一般死亡: 除本條第(三)項第4款所述之職業災害死亡外之其他死亡均視為一般死亡。 未符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死亡當日即視為喪失達成既得條件資 格,本公司將依法收回其無償限制型股票尚未既得股份,或買回其有償限制 型股票尚未既得股份,並辦理註銷。 4.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未符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或死亡而無法 繼續任職當日,其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視為自動達成既得 條件資格,本公司將使傷殘員工本人或死亡員工繼承人全數既得本限制型股 票。 5.調職或轉任關係企業: 如員工應本公司之要求而調動者,得經董事會核定,將其尚未達成既得條件 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視為自動達成既得條件資格,使其全數既得本限制型股 票。 6.就未符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包含因前開各項所列事由所致之未符 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或依據所有既得條件計算既得比例後未能成 就既得部分),本公司將依法收回其無償限制型股票未符既得股份,或買回 其有償限制型股票未符既得股份,並辦理註銷。 7.既得條件未成就前,員工違反第七條第(二)項的規定終止或解除本公司之代 理授權,本公司有權向員工無償收回或有償買回未符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 利新股並辦理註銷。 (2)修訂後條文 六、既得條件及未達既得條件之處理 (一)略。 (二)略。 (三)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時依下列方式處理: 1.自請離職、不能勝任工作之資遣、解雇、退休者,於離職、退休當日視為未 符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法收回其無償限制型股票尚未既得股份,或買回其 有償限制型股票尚未既得股份,並辦理註銷。 2.留職停薪: 經由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之員工,於留職停薪始日未符既得條件之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將依法收回其無償限制型股票尚未既得股份,或買回其 有償限制型股票尚未既得股份,並辦理註銷。 惟董事會核准者不在此限,其未符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處理授權 董事會決議之。 3.育嬰假: 經由公司核准辦理育嬰假之員工,未符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育 嬰假生效之日起暫停計算所有之既得期間直至復職生效之日起,再繼續計算 既得期間,該既得期間依序往後遞延。 4.一般死亡: 除本條第(三)項第4款所述之職業災害死亡外之其他死亡均視為一般死亡。 未符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死亡當日即視為喪失達成既得條件資 格,本公司將依法收回其無償限制型股票尚未既得股份,或買回其有償限制 型股票尚未既得股份,並辦理註銷。 5.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未符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或死亡而無法 繼續任職當日,其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視為自動達成既得 條件資格,本公司將使傷殘員工本人或死亡員工繼承人全數既得本限制型股 票。 6.調職或轉任關係企業: 如員工應本公司之要求而調動者,得經董事會核定,將其尚未達成既得條件 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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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24 | F-泰福 | 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增資基準日 |
1.事實發生日:105/02/24 2.公司名稱:泰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04年度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26,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128元, 總計3,328,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收足股款日:105年02月24日。 (3)本公司並訂定105年2月24日為增資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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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24 | F-泰福 | 公告本公司104年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 |
公告本公司104年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5/02/22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考量。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1)董事: 鵬霖投資有限公司.,放棄認購股數: 9,958,137股,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 (2)董事: Allen Chao and Lee Hwa Chao Family Trust, 放棄認購股數:1,742,194股,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75% (3)董事: Hsia Family Trust, 放棄認購股數:243,074股,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73%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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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24 | 中華精測科技 | 本公司受邀參加中國信託證券舉辦之競拍規範說明會 |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05/02/25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5/02/25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公司南港總部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中國信託證券舉辦之競拍規範說明會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http://www.cht-pt.com.tw 7.其他應敘明事項:因場地有限,請向主辦單位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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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24 | 健永生技 未 | 澄清媒體報導-今週刊1001期(2016/2/24) |
1.傳播媒體名稱:今周刊1001期 (2016/2/24) 2.報導日期:105/02/24 3.報導內容: 甲、「也有人提出質疑,一些新藥開發公司用食品營養成分來做新藥,究 竟能不能被當成新藥看待,股價跟著大家一飛沖天,其中健永生產的 茄紅素新藥就是一例。」 乙、「健永發言人何志煌表示,健永的新藥已經通過美國FDA第3期臨床試 驗,『證明有顯著療效』,他預計健永今年將申請台灣藥證,明年能 申請美國藥證。『產品原料是茄科植物。』到底是不是茄紅素,『這 是業務機密,無法透露。』」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甲、關於MCS-2: 本公司以「良性前列腺肥大」做為適應症的口服植物新藥 MCS-2,係依據美國FDA嚴格的醫藥開發法規而開發之新植物藥 (botanical drug),它係健永經十多年的致力研發,達成技術上的重大 突破,研發出多項植物活性配方,並非單一成分,再經許多試驗,能在 人體內發揮作用,並具高度安全性,它已經通過美國FDA高度嚴謹的審 核,且已於2009年取得美國FDA及2010年取得台灣TFDA核准在台灣及美 國執行四個第3期臨床試驗,足證健永的新藥有其特殊性,並非一般的 食品營養成分,與茄紅素截然不同。植物藥是US FDA認可的三類主流醫 藥之一 (另二類是小分子化學藥及蛋白質藥) ,它與中草藥不同,更不 是食品營養成分。 乙、關於MCS-2之開發進度: MCS-2在台灣及美國進行、同時經US FDA及台灣 TFDA核准的臨床三期試驗皆已收案完成,等待數據清理完成,即可完成 正式報告。該臨床三期試驗美國部份之數據已於2012年完成美國FDA期中 分析,解盲結果正面,不僅療效達到顯著性,而且安全特性良好。 丙、本公司未對外公布申請台灣藥證及美國藥證之預估時程。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應今周刊針對本公司之查詢, 被動在電話中回答 說明。因報導內容語意有不夠準確之處, 特予澄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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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24 | 和昇休閒開發 未 | 公告本公司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
1.發生變動日期:105/02/24 2.法人名稱:亞洲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鄭宇絢董事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黃軒威董事 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3/03/13~106/03/12 7.新任生效日期:105/02/24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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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24 | 和昇休閒開發 未 | 公告本公司代理發言人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 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05/02/24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鄭宇絢/本公司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軒威/本公司總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辭職 6.異動原因:鄭宇絢先生因個人因素辭任代理發言人職務,105/02/24董事會決議通過 黃軒威總經理為本公司代理發言人。 7.生效日期:105/02/24 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5048585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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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24 | 和昇休閒開發 未 | 公告本公司總經理異動 |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5/02/24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鄭宇絢/本公司總經理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黃軒威/本公司會館事業處副處長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辭職 5.異動原因:鄭宇絢先生因個人因素辭任總經理職務,105/02/24董事會決議通過升任 黃軒威先生為本公司總經理。 6.新任生效日期:105/02/24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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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24 | 台灣高鐵 | 公告本公司召開一O五年股東臨時會事宜(議案順序調整) |
1.事實發生日:105/02/24 2.公司名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調整一O五年股東臨時會議案順序。 6.因應措施:上傳「重大訊息」及「召開股東臨時會之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股東臨時會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有關本公司104年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之營運改善成效報告案。 2.有關本公司104年私募普通股增資案資金運用情形、計畫執行進度及 計畫效益顯現情形報告。 3.有關本公司無形資產-營運特許權資產之攤銷方法,由運量百分比法 變更為直線法報告案。 4.有關本公司部分營運特許權資產之攤銷年限變更報告案。 5.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案。 6.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報告案。 7.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案。 8.訂定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報告案。 (二)討論事項 1.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案。 2.為配合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原股東放棄初次上市新股承銷之優先 認股權案。 3.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5.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6.修訂本公司「公司治理準則」案。 7.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8.修訂本公司「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 9.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10.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三)臨時動議 二、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2/18 三、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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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24 | 因華生技製藥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2/24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1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為每股新台幣40元整。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增資發行股數之15%計1,500仟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增資發行股數之 85%計8,500仟股,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 由股東自行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 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研發支出。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主要內容,包含但不限於所需資金金額、計畫項目、預計進度、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有關事宜,如有因市場狀況及主管機關指示修正而需修正者 ,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現金增資之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認股期限及其他未盡事宜,提請董事會授權 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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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24 | 因華生技製藥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新任內部稽核主管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 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5/02/24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余孟霏稽核主任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者經105/02/24董事會決議。 7.生效日期:105/02/24 8.新任者聯絡電話:02-8797-7607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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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24 | 耀登科技 | 公告本公司代理發言人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 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05/02/24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玉斌 耀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溫文聖 耀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營運總處協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05/02/24 8.新任者聯絡電話:(03)363-1901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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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24 | 王道商業銀行 | 公告本公司庫藏股轉讓予員工作業 |
1.事實發生日:105/02/24 2.公司名稱:臺灣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原於102年度執行買回庫藏股作業,並於104年及105年分次轉讓 予員工 6.因應措施:依民國102年06月26日董事會通過之「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共買回 7,774,000股,轉讓價格為6.51元,本次轉讓2,869,000股,累積轉讓7,774,000股 全數轉讓予員工。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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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24 | 王道商業銀行 | 公告本行董事會決議股東常會召開日期、召集事由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2/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03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大安區長興街75號中華經濟研究院蔣碩傑國際會議廳 4.召集事由: (一)討論事項 1.修訂本行「公司章程」部分條文 (二)報告事項 1.104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104年度決算報告 3.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宣導銀行法第二十五條相關規定 5.訂定本行「誠信經營守則」 6.訂定本行「道德行為準則」 (三)承認事項 1.104年度決算表冊 2.104年度盈餘分派 (四)討論事項 2.修訂本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處理程序」部分條文 3.擬請解除本行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五)其他事項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05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03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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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24 | 王道商業銀行 | 台灣工業銀行捐贈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 |
1.事實發生日:105/02/24 2.捐贈緣由:強化企業公益形象,並促進工商產業的發展 3.捐贈金額:新台幣15萬元整 4.受贈對象: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 5.與公司關係: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之現任榮譽理事長為本行董事長,該會之現任 副理事長為本行常務董事,該會之現任理事為本行副董事長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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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24 | 心悅生醫 公 | 澄清今周刊第1001期及其他電子媒體之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1001期今周刊及其他媒體報導 2.報導日期:105/02/24 3.報導內容: 「心悅生醫表示,「這麼做是希望多募到一點現金。」當時心悅是未公開發行公司, 依照《公司法》,只要符合要件,公司可以這麼做,但是公開發行之後,「我們不會 再用資本公積轉增資。」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本公司價值為各階段投資者所認可,所有資本形成及股權分配, 完全合於法令規章,節錄本公司發言全為杜撰。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能一定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 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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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24 | 台灣利得生物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105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及發行相關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5/02/24 2.發行股數:7,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7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30元 6.員工認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0%,計700,000股由 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本次發行新股之90%計6,300,000 股,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依本公司目前普通股發行 333,500,000股計算,每仟股認購188.90554700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 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其放棄拼湊或 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補足;另本公司員工、原 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5/03/19 13.最後過戶日:105/03/14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3/15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3/19 16.股款繳納期間:105/03/22~105/04/22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5/02/24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中山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建成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條件、發行股數、發行價格、資金運用計劃及其他相關事宜如 經主管機關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因素而修正,或認股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有 變動致每股可認購股數須調整,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需要予以調整修正。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02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 105000513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3)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 30日內發放,股票發放日期將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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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24 | 捷迅航空貨運承攬 | 更正2/4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
1.事實發生日:105/02/24 2.公司名稱:捷迅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2/4公告之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內容二、(八) 「2.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 計694仟股由員工認購;其餘85% 計3,964仟股,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及104年6月10日股東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 全數委由證券承銷商辦理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中3,964仟股係誤植, 應更正為3,934仟股。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更正公告並發佈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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