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電價進入第二階段調漲,經濟部能源局昨(31)日表示
,第二階段電價調漲25.2%,平均每度調漲0.5387元,調漲後平均
電價每度2.6765元,每戶家庭最終消費支出將增加0.28%,由於尚
未足額反映,預估台電公司今年仍將虧損1,129億元左右。
經濟部能源局昨天在行政院會報告電價調漲情形,能源局指出,電
價在7月1日起已進行第一階段調漲,調幅12.6%。10月第二次調整
,月用電110度以內用戶,電費不會增加;月用電330度用戶每月
電費平均較現在電費增加68元;月用電500度用戶每月電費平均較
現在電費增加162元。月平均用電448度,每月電費增加88元。
為照顧弱勢及民生基本需求,能源局強調,住家用電(表燈非營
業用戶)部分,110度(含)以下不調漲,111度至330度(含)減
半調漲。小商店用電(表燈營業用戶)部分,0度至330度(含)
減半調漲。
<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