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台電、台灣自來水(簡稱台水)及台汽電等三家公司擬聯手
參與競標沙烏地阿拉伯海水淡化廠與燃油火力發電廠案,已提前
「破局」。該項招標案本月28日截標,台電基於通膨因素導致投
標金額增加,及財務風險評估等多項因素考量,最近已緊急函文
給「台沙投資團隊」,表達台電退出該團隊的立場。
據了解,該項投資金額粗估約新台幣200億元。其中,沙國政府占
4成;另台沙投資團隊占6成。而台沙投資團隊中,包括沙國的AK
G及AHG等兩家投資比重占7成;另台電、台汽電及台灣自來水公
司合計占3成,且我方的三家公司投資額各為新台幣12億元。
台電表示,該項投資案,包括海水淡化廠與燃油火力發電廠開發
案。其中,發電廠的裝置容量為85萬至110萬瓩;而海水淡化廠的
裝置容量日產能為100萬噸的淡水。
依沙國法令規定,得標廠商除了興建之外,還有營運等權利,沙
國政府20年內,以保證價格,收購水、電,以確保業者的投資效
益。
台電說,該項投資案,對台電、台水等國營事業,是一次拓展國
際化與海外布局機會,但在舊政府時代,該投資案曝光之後,即
被國民黨立委批評為國防部的「鐽震案」的翻版,讓該投資案在
未投標之前,已被泛政治化,增添該投資案的變數。
台電高層認為,由於沙國銀行團對於該案的融資貸款額度不夠,
總額度只有15億美元,並非事前預測的百分之百額度,讓台電評
估一旦該工程得標後,該投資案融資的風險太大,加上考量目前
物價高漲等通膨因素,又提高投標金額,因此,台電不得不被迫
緊急函文給台沙投資團隊,表達該公司退出投標團隊的立場。
據了解,包括台電、台水與台汽電等公司為了競標沙國的上述投
標案,內部均已分別成立阿拉伯專案投資小組,或台沙投資小組
等對口單位。
<摘錄工商C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