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活絡指數股票型基金(ETF),金管會開放券商放空。金管會
證期局昨(17)日正式發布函令,擔任ETF流動量提供者的券商
,可不受「不得申報賣出未持有之有價證券」限制,也就是說,
身為ETF造市者的證券商,得以放空。
根據統計,目前國內已有10檔ETF問世,由寶來投信發行者有6檔
,富邦投信則有4檔,不過,其中,以寶來發行的台灣50,成交
量較大。
因此,為了吸引更多投資人更積極的投資,並讓參與證券商可以
操作的更靈活,金管會將原先規範加以鬆綁。
按照原來的「證券商管理規則」第32條規定,證券商在集中交易
市場自行買賣有價證券,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申報賣出其未
持有的有價證券。
金管會官員解釋,賣出未持有的有價證券,即是所謂的放空;官
員指出,投資人要買進ETF時,券商賣給投資人,投資人要賣出
ETF時,券商要買進來,根據規定,券商打算賣給投資人時,本
身卻沒有庫存。
官員表示,放空是擔心證券商買賣損及市場的公正性,不希望他
們打壓市場;惟考量ETF每日一定有買進、賣出,因此,決定放
寬規定,允許當日買賣可以相抵,不受到證券商管理規則的規範
。
金管會指出,券商在任何時候都不能放空,也就是無法先把股票
賣出去,等股價下跌的時候再買回來,但ETF造市有空也有多,
操作靈活,也才有助於ETF市場更為活絡。
<摘錄工商B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