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許可新任董事從事大陸地區禁業行為
情形公告
1.股東會決議日:96/05/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長:吳東興
董事:吳昕達
董事:吳昕陽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96/05/29~99/05/2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股東照
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董事長:吳東興
董事:吳昕達
董事:吳昕陽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事長:吳東興 擔任華聯新光百貨(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吳昕達 擔任華聯新光百貨(北京)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總經理
董事:吳昕陽 擔任華聯新光百貨(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87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百貨零售業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華聯新光百貨(北京)有限公司為本公司透過第三地轉投資大陸地區
之投資事業,並以權益法認列轉投資收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
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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