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6/03/21
2.公司名稱:GREAT MORE CORP.(BVI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100%
5.發生緣由:1、本公司100%持有股權之子公司(GREAT MORE CORP.)
於95年度處分大陸投資股權,該處分股權價金計美金2200000元,
已於95年7月份匯入本公司。
2、因係屬子公司之資金貸放情事,依法應於每月10日前將子公司
之資金貸與餘額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3、更新前子公司之資金貸放餘額(仟元):0
更新後子公司之資金貸放餘額(仟元):72127
更新後子公司之資金貸放最高限額(仟元):118563
6.因應措施:申請更正95年7月份至96年2月份之子公司資金貸放餘額
7.其他應敘明事項:子公司之資金貸與金額尚未達「公開發行公司資
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標準。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