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5/10/202.公司名稱:景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95年10月2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基準日。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95年10月12日金管證一字第0950146171號函核准在案。(2)本次現金增資共發行新股1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11元,總金額132,000,000元。(3)擬依照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總股數之10%即1,200,000股供員工認購,其餘90%即10,800,000股由原股東依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各股東持有股數比例認購之,每仟股認購329.93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授權由董事會洽特定人認購之。(4)增資資金用途:購置機器設備及新藥開發。(5)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本次現增認購之股數於減資換股基準日時不予減除。)(6)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95年11月12日。(7)現金增資最後過戶日:95年11月7日,股票停止過戶期間: 95年11月8日至95年11月12日止。(8)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95年11月15日至95年12月15止。(9)代收股款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及全省各分行。(10)股票簽證銀行:以無實體發行,不適用。(11)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以無實體發行並於興櫃買賣,屆時將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12)上述日期或期限如因法令或客觀環境而須變更,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另行公告更正之。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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