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信對金管會提出的行政訴訟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駁回,金管會
高層官員表示,板信商銀至今仍未完全承受高雄五信,主要是與部份
社員間的爭議未解決,仍盼板信回頭與社員協商解決辦法。
板信之所以提出行政訴訟,要求金管會成立專責單位接管高雄五信,
不無希望獲得金融重建基金(RTC)的賠付,但是金管會高層官員表
示,「這是不可能的」,首先板信當年達成概括承受高雄五信的決定
,其條件、環境與RTC處理問題金融機構的宗旨不同,再者,板信併
高雄五信是RTC成立之前的案子,以時間來看,亦不適用。如果板信
還抱持金管會應成立專責單位接管五信,「就由司法程序來解決」。
金管會官員指出,高雄五信部份理事為了要將五信讓予板信,因此在
第二次臨時社會代表大會的出席人數上紀錄上有瑕疵,後遭人檢舉,
以致第二次臨代會的決議被最高法院裁定撤銷。因此,這件事的教訓
是,在雙方討論合併案時,一切過程都應本於誠信,講求合法。於今
之計,他建議板信與高雄五信的原理事協商,研究有無再召開一次臨
時社員代表大會的可能。
<摘錄工商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