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始終表示不缺電、甚至不缺綠電,但實際狀況是否如此,各界相當存疑。國際企業附和RE100倡議,主供應商都在台灣,因此面臨更大的壓力。各家企業訂出階段性減法目標,每年綠電需求不同,景氣榮枯及訂單量均是變數。經濟部應啟動企業綠電需求普查,以綠電大用戶的用量為重點,掌握需求後,據以訂定供給目標;接著積極開源,擬定有效作法,從中央到地方全面動起來。
用電大戶條款要求5,000KW以上用電大戶應限期履行義務,CBAM於2026年正式上路,外銷歐洲首當其衝。企業普遍以使用綠電為手段,但AI快速發展,資料中心持續設立,加入搶綠電行列,未來需求遽增將超乎預測。1座資料中心耗電量多達「數億度」,當大量AI伺服器機櫃同時運作,綠電供需不容過度樂觀。
賴總統8月8日主持極端氣候變遷委員會會議,能源白皮書明確揭示三大開源方案。系統公會表示,光電業者上窮碧落下黃泉,尋找再生能源建置場域,但經常如同天邊雲霓,苦盼不可得,建議應重新盤點開放無法種植的低地利土地。中央頒布政策後,執政當局要提高誘因、獎懲齊下,督促地方全力推動落實,展現行政效能,而非淪為空談。
公會建議可以統籌分配款為籌碼,鼓勵地方政府積極推動綠能。廖禎松表示,多數綠能投資業者設籍在北部,但光電系統位於中南部,當地政府收不到稅金,透過統籌分配款機制加以合理化,並且強化動能。
此外,公會也呼籲正視能源設施對當地民眾帶來不便,應提供合理補償。核能及火力發電廠所在地,台電提撥回饋金行之多年,多年來電廠運作如常,彼此和平共處,建置太陽光電或其他再生能源也應比照。業者在敦親睦鄰及地方回饋著力甚深,為使回饋金讓民眾受惠,避免落入特定人口袋,應有管理機制,讓配合綠能發展者享有應得的利益。
廖禎松表示,做好地方溝通是政府及業者的必要功課,若發生不合理抗爭,政府應展現公權力,翻轉遇到反對就政策轉彎的印象。
<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