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發局局長張誠表示,太陽光電或儲能的發展初期,需要以補助為誘因,鼓勵民眾及企業投入;一旦成功建立商業模式,獎助就可以退場。桃園市以補助政策推動家戶建置太陽光電,早期以「商業模式推廣」為主軸,光電業者配合台電(PV-ESCO)躉購商業機制,向建物所有人承租建物,負責建置發電系統及後續維護,與台電簽20年合約,以躉購費率售電給台電。經發局協助媒合多元場域,提供行政協助。
市長張善政上任後,積極推動城市淨零排放, 111年起太陽光電落日停止補助,112年建置量持續成長,較111年增加約149MW,創歷年新高。113年建置量可望持續成長動能,顯見PVESCO模式已相當成熟並達到成效,未來將著重於自用及轉供。目前公有場域共開發294處,裝置容量約57.5MW,將陸續加入CPPA行列,供應企業綠電。 <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