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重大決議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3).通過訂定召開民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案
(4).通過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提案相關事宜案。
(5).通過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委任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