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發生緣由: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3.因應措施:依法於113年度股東常會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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