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發生緣由:
本公司112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2年09月20日截止,惟有部分股東
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繳公告。
3.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2年09月21日起至
112年10月23日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敦北分行及
全國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
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電話:(02)2371-1658。<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