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現今碳權交易以歐盟碳交易體系發展較成功,其自2005年啟動,交易標的為歐盟碳排放權(EUA),法規制度多年發展愈趨成熟,且市場參與者多元。後續洲際交易所(ICE)、歐洲能源交易所(EEX)、芝加哥商業交易所(CME)旗下紐約商業交易所(NYMEX)及那斯達克交易所(Nasdaq)等歐美交易所相繼推出以碳排放權、碳信用為標的之實物交割期貨商品。
國外主要交易所碳權期貨發展成功條件,首先應先有活絡並具有一定規模之碳權現貨市場,此外尚須包含需訂有總量管制及辦理國家溫室氣體登錄平台業務;足夠的流動性提供者與來自非納管業者之多元市場參與者;以及碳權期貨須有完善金融監管法規體系。
期交所將持續追蹤相關子法立法進度及國內外碳市場發展情形,並與臺灣證券交易所、環保署保持聯繫,視市場發展條件積極推動碳權期貨商品上市。
問:期交所今年3月參加期貨業協會(FIA)年會,積極拜會主要交易所及洽談國際合作,有哪些成效?
答:這次與主要交易所洽談,均獲得正面回應,包含與ICE洽談布蘭特原油期貨契約規格變更、美元指數授權及碳權、能源與大宗商品教育訓練等;與CME及Nasdaq洽談費城半導體指數授權,目前刻與CME就授權契約細節進一步溝通;另Nasdaq亦同意安排監視系統經驗交流與教育訓練,目前刻就訓練內容進行洽談。<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