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電價審議會所要檢視的各種情勢條件,可謂史上最複雜,包括新冠疫情隨時會席捲重來,通膨已讓物價節節高漲,俄烏戰爭導致油價劇烈波動、台電虧損加劇及選舉年等;集結各種情勢交錯的複雜環境,幾場會前會都難以凝聚共識。
而按《電業法》授權所訂的「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計算公式 」,內文僅要求每年檢討兩次電價,原則為每年4月及10月檢討調整電價,也保留在4月以外時間檢討電價的模糊空間。
但要留意的是,審議會過去均堅守在4月及10月前決定電價;今次開先例,勢將增添日後電價審議的複雜性,未來遇上其他不利環境都會被要求比照辦理。相關副作用包括讓製造業難有估算成本的依據,民生物價因預期心理而調漲。
政府這次戰術成功躲過高國際油價,但未來呢?非核家園政策下,發電主力的綠電及燃氣都屬於高成本電源,政府2017年估計2025年電價至少須漲三成;而以按國際燃料估算,同樣也須漲三成才符合合理電價。
能源轉型及高燃料價格結合下,2025年台灣電價至少要漲六成;按目前電價公式每半年至多漲3%,全年漲幅不逾6%的限制下,相當於連十年調漲才可吸收。政府還多大的空間讓電價繼續凍漲下去?<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