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中心表示,沅聖科技公司於110年8月10日及110年9月23日分別 有財務報告經董事會決議及內部稽核主管異動之情事,惟該公司未依 規定於期限內發布重大訊息,核有疏失,櫃買中心依興櫃股票審查準 則處新臺幣1萬元之違約金。<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