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榮航空、華信航空及遠東航空因聚會時,聯合協議國內線機票價格,公平會16日以違反聯合行為,分別對立榮、華信與遠東航空處以160萬元、95萬元以及85萬元,總計共罰340萬元。
公平會指出,2019年立榮、華信及遠東航空卻兩度透過同業見面的機會,討論並達成「2019年4月起維持票價」及「2019年第三季團體機票不要低於去年」的共識。
公平會表示,雖然三家業者都稱這只是隨口允諾或是附和,實際票價仍然會依照市場供需決定,但經過調查發現,參與會面的航空公司代表,都是負責票價擬訂或是決策的人員,即使僅僅只是對於票價討論的「同意」或是「附和」行為,都足以使2019年國內機票價格,朝向「避免降價」或是「維持」的方向研擬,進而造成國內航空業者都維持票價、不降價的共同行為。
公平會認定,這三家航空公司已足以影響市場供需功能,違反公平交易法有關聯合行為之禁制規定。<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