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於臨時動議決議增列一項附帶決議通過本公司申請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案
1.事實發生日:109/04/30
2.發生緣由:
董事會於臨時動議決議若本公司於109年6月19日股東會前,符合下列三項附帶決
議時通過申請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案。
(1)未拿到處分廠房活化資產之相關合約。
(2)未拿到於108年6月27日股東會通過之私募案私募人之投資合約。
(3)公司向銀行申請振興方案貸款,未通過銀行審查資格。(增列)
3.因應措施:
1、為節省公開發行所需之成本及費用,以及考量公司整體發展規劃,因應未來長期
發展策略能更加有效率,避免弱化營運效率與財務結構,本公司擬申請停止股票
公開發行。
2、獨立董事自本公司停止公開發行生效日起當然解任。
3、依據董事會決議及附帶決議,依法提請股東會討論,俟股東會通過後,向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停止公開發行,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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