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25日表示,因台中市環保局明確違反行政程序法強調的信賴保護原則,及台中發電廠生煤年使用量尚未超過許可證核定量,錯誤引用空污法的違法行政處分,因此環保署依法撤銷台中市環保局對中火廢止2、3號機發電機組操作許可證等三項處分。也就是中火2號機、3號機仍可合法啟用。
對此,經濟部表示,尊重並支持環保署依法所做的處分,經長沈榮津已明確要求台電,針對台中電廠提出更嚴格「自主減煤計畫」,並於今年10月空污季時開始實施。依經長指示,今年10月進入空污季後,最多運轉機組數從目前八部降為七部,且總發電量不得超過六部機組滿載發電量。
至於中火2、3號機何時開始運轉?台電表示,環保局廢照處分遭撤銷後,機組回復到申請展延狀態,市府尚未做出准駁決定前,機組可依原許可條件運作,「由於這兩部機組停機近2個月,須經過檢查,暫時不會立即運轉發電」,即使未來加入供電行列,也會依整體檢修調整情況、供電情勢、空品情形,排定運轉時程。
環保署表示,台中市環保局對中火於2019年12月間,認定全廠生煤年使用量超過許可證核定量,三次以違反空污法告發,並廢止兩部發電機組許可證相關處分案,經查違規事實並不具備,發現多項違誤之處。
為避免再次發生過去台化彰化廠許可證展延案衍生的國家賠償訴訟,因此撤銷台中市環保局裁處,接下來將回到展延審查狀況,由台中市府依空污法相關規定繼續審查,再做成准駁,環保署並未侵犯地方政府依法審查權力。
隨著近年新燃氣機組陸續加入供電行列,經濟部指出,今年5月通霄電廠345kV出口線路工程將正式完成,可再增近100萬瓩供電能力,挹注整體供電穩定度,確保夏季尖峰用電無虞,台中電廠已實施「非空污季最多運轉9部、空污季運轉8部機組。但為友善環境,經濟部已要求台電加強規劃機組調度排程,今年要更進一步自主減煤計畫。<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