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8/11/22
2.違規情形::本公司辦理有價證券投資業務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之情事。
3.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第149條第1項,核處
罰鍰新臺幣120萬元整,並予以1項糾正。
4.預計改善措施::已就相關機制加以檢視並依金管會意見進行改善。
5.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