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於創新是激勵產業不斷前進的重要動力;鋰電池是電動載具、儲 能系統、備用電源等產品的重要關鍵,但由於目前鋰電池價格仍相當 高,幾乎佔了上述終端產品成本四成,因此,為降低終端產品業者的 使用成本,日本市場出現了全生命週期的鋰電池,轉換為資產價值, 進行租賃之商業模式,此一創新商業模式很值得台灣效法借鏡。
工材化所研院吳弘俊博士指出,隨著訂閱經濟興起,日本在電池的 使用行為已轉變成租賃模式,例如日立造船原是銷售電池給日本最大 鐵道公司,但現在日立造船將電池販售給日本商社,日本商社再將電 池租賃給鐵道公司使用。這個模式是因電池的全生命週期所衍生出來 的資產價值,使租賃公司願意把電池出租給終端客戶使用收取定期收 益,終端客戶也不必一次性付出龐大的費用即能使用;這個模式促使 日本儲能產品迅速蓬勃發展,是台灣規劃電池產業發展時可以參考的 。
從日本日立造船銷售電池給日本商社再租賃給日本鐵道公司的商業 模式來看,電池達到全生命週期是轉化成資產價值啟動租賃商業模式 運作的首要條件。工研院與長利科技共同開發出的超分子電池也同樣 具有轉換成資產價值的全生命週期水準,這對於台灣電池產業發展循 環經濟租賃商業模式,打開了一扇機會之窗。
長利科技董事長李明峰表示,過去電池一直被定義成「耗材」,但 透過創新技術將電池壽命延長2倍以上,電池已不應該是「耗材」, 而是「資產」;因為當電池壽命能大幅提升,可改以全生命週期的價 值來營運,形成資產化後,進行租賃的商業模式,這樣將能有效讓電 池使用者,大幅下降營運成本,增加採購意願。
潘金平博士也向政府提出呼籲,台灣若能仿效日本一樣的訂閱經濟 思維,加入租賃行為操作後,產業必定會有機會大展拳腳,也能達成 政府積極想推動的電池國產化;依這樣的成功模式共組MIT技術團隊 前進東南亞國家,勢必能將儲能、電動機車與5G等這些台灣積極發展 的新興優勢產業在海外發揚光大。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