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不動產投資業務,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遭金管會裁罰之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6/12
2.違規情形::本公司投資新北市新莊區不動產,有未依所報銷售計畫辦理,
未符合保險法第146條之2第1項規定。
3.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核處罰鍰新臺幣100萬元,並予以糾正,及命本
公司於1年內處分或出租案關不動產。
4.預計改善措施::本公司將依照裁罰內容予以辦理改善。
5.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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