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人壽變更保費收費方式,取消派員收費,導致3萬多件保單受影響,金管會昨(18)日宣布重罰南山人壽600萬元罰鍰,並分別停止總經理許妙靜,及兩名副總六個月及五個月職務,此為壽險公司首次有經理人遭金管會停止職務處分。
金管會保險局表示,南山人壽前年規畫片面取消收費員管理,並於去年3月全面改變收費方式,停止收費員上門收費,造成保戶保單停效或墊繳保費,統計到去年3月27日止,屆繳費期限保單有3萬多件,其中256件停效,2,407件墊繳,違反保險法並有礙健全經營。
保險局官員說,雖然國內許多本土保險公司也陸續取消派員收費,但因為南山人壽是用「擬制同意」方式,亦即一定期限內,若客戶無回覆,就視為同意取消,其他壽險公司則是若有保戶不同意,就繼續派員去收。
保險局認為,公司本來就有派員收費義務,但公司直接停派,等保戶自己來繳,一旦沒繳,造成保單停效或有墊繳息時,等保戶申訴卻把「義務」當成「融通優惠措施」,認為有漠視客戶權益的責任。
因此,金管會依保險法對南山人壽處以最高額度600萬罰鍰,並予以糾正,且命令限期改正。
同時,保險局表示,停止收費員是專案小組決定,由許妙靜主持會議時,法務部門有提出意見,但許妙靜並未考慮,所以最高懲處到總經理。
並自裁處書送達翌日起,停止總經理許妙靜執行職務六個月,及停止客戶服務功能主管資深副總吳雲嬌執行職務五個月、停止財務功能主管副總范嘉玲執行職務五個月。
<摘路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