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年冬的另一種加薪方式。南山人壽21日宣布,代理大金空調的和泰興業替旗下400多位員工投保企業年金險,無論是企業提撥或員工自提的6%部分,都由公司負擔,每位員工一年等於加薪2.4萬元,和泰興業則一年支出1千萬元左右。
同時這張團體利變年金的要保人雖然是公司,但和泰興業的保單在投保首年,帳戶價值就歸給員工,即沒有「卡」限制提領條款,無論何時離職、退休都能帶走,加薪意味高於留才。
為了協助企業留才、鼓勵員工自行準備退休金,壽險公司推出企業團體年金的商品,供企業自願投保,替員工增加福利、協助員工自存退休金,但因為提撥的部分並不算是勞退條例的法定提存,無論企業或員工多提都沒有相關稅賦優惠,因此目前只有南山人壽、台灣人壽與三商美邦人壽相對較積極推出商品。
壽險業者表示,這類團體年金險附加費用率一般會比個人投保便宜,新台幣宣告利率現在介於2.72∼2.8%,去年約銷售10億元,保費收入第一名是台壽,第二是南山人壽,第三名是三商美邦人壽,但保費都只有數億元不等。
企業主目前多是利用每年每位員工可有2.4萬元保險費,可列營業費用的部分,算是給員工「變相加薪」,但有些企業主為了留才,可能會依不同職位多提,但會限制員工提領的年期,例如投保第一年只能領20%、第二年40%,第三年領回60%,到第六年才可100%領走之類。
所以這種保單還會分「企業主提撥且已歸員工帳戶」、「企業主提撥但未歸員工帳戶」及「員工自提帳戶」,員工若未到約定期限就離職,只能領走已歸帳戶及自提帳戶,未歸帳戶就還給企業主,但也有保單是完全未設限,一開始就給員工,且員工若中途離職還能轉成個人年金保單。
和泰興業這張保單即未設限,強調要替400多位員工多累積退休金,送給每位員工價值超過14.4萬元的團體年金,即每年提2.4萬元,六年共要投入6千萬元,且承諾六年期滿後,還是會評估繼續替員工投保下去,讓員工做愈久領愈多。<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