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進保險公司投資部門,自己恐怕不能理財了。金融業最嚴格的投 資人員控管機制,市場稱的「南山條款」本月正式上路,未來各保險 公司的股權交易人員、可以看見股權交易決策的相關人員,其國內股 票或相關投資,必須事先取得所屬公司核准,同時公司得要求查核其 個人投資帳戶。
金管會已核備產壽險公會的資產管理自律規範,除了直接交易下單 的投資人員,其直屬主管、風控人員、法遵或法務人員、公司高階主 管等,凡是可看見投資決策及部位者,都要納管。另外申報及查詢投 資帳戶上,除了上述人員,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其他人名義交易 的帳戶,都要申報,且同意授權公司可以查詢或本人要定期查詢相關 交易帳戶,報交給公司,管理範圍比投信只管基金經理人更寬,光是 影響的投資人員就有300∼500人以上。
雖然新規定僅是「自律規範」,若違反規定會先警告,接著是公會 可處以5∼20萬元的罰款,但保險局表示,會要求各公司訂入內稽內 控管理,若有公司有管理疏失,保險局也會同步開罰,可罰60∼1,2 00萬元。
壽險公會表示,部分壽險公司已決定,若每月要申報投資部位極為 繁瑣,且可能遺漏,可能會在工作契約上直接要求投資部門人員「禁 止買賣」自己工作會涉及的有價證券,有些公司已要求投資部門人員 不得買賣台股及股權相關的商品。
南山人壽在2018年時爆出有投資部門經理,利用通訊軟體LINE群組 ,推薦相關個股,且暗示這些股票南山人壽亦會買進等,類似投顧老 師,雖然該名經理已離職,但保險局仍是要求保險業應對投資人員的 投資行為進行管理。
自律規範中明訂,各保險公司從事國內股權投資的相關人員應盡忠 實誠信原則,有四大不可為,一是利用職務知悉的消息洩露給他人, 或利用此消息買賣國內股票;二是利用保險資金為自己或他人利益, 買進或賣出股票,或沒有正常理由時,與公司的投資決策對作;三是 公開或利用傳播媒體對個股進行推介或預測未來價位;四是其他影響 保險公司權益或經營的行為。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