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海岸管理審議會昨(21)日一口氣審查通過彰化外海四家開發商的七件離岸風力發電申請案;由於經濟部上月預告的再生能源躉購費率,離岸風電20年收購價可能會從今年每度5.8元降至明年的5.1元,因此這些開發商將力拚拿下今年每度5.8元躉售電價。
距離年底不到十天,營建署表示,開發商仍需依承諾與審議委員意見補正文件,經確認補正、簽報許可,預估一切順利,二個工作天就可核發許可。不過,仍要視各開發商補正速度而定。
這七處風場,分別是沃旭能源的大彰化東南與大彰化西南、海龍的海龍二號與三號、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的彰芳與西島,以及中鋼的中能風場。
海審會昨日歷經近五個小時不中斷審議,認定七個風場位於海岸地區特定區位僅占所有風場計畫範圍約8%,對海岸生態環境、航行安全相對影響較小,符合海岸管理法規定許可條件,因此全數修正通過。
由於風場眾多,恐造成風機海纜布滿彰化沿岸海床,嚴重影響其他產業使用權益,內政部營建署署長吳欣修表示,四家業者承諾纜線將在「共同廊道」上岸,以符合海岸管理法審議條件的「最小需用原則」,減輕對國土衝擊。
未來七個風場與陸地連結的海纜都在彰濱工業區崙尾區的海堤上岸,通稱為「北側共同廊道」,預估纜線達24條。
同時,吳欣修說,四家業者承諾共同環境監測至少一年兩次,除監測海岸地形也增加水質監測,範圍從海纜上岸共同廊道擴大到鄰近近岸海域影響地區。
此外,吳欣修說,開發商均承諾海纜經潮間帶時選擇擾動最小的工法;當未來漁業主管機關規劃海洋牧場,開發商願積極配合;施工前與漁會達共識;崙尾西海堤跨越要經工業局同意等。
距年底僅剩一周,開發商如能拚年底前跟台電簽好購售電合約,就能取得長達20年每度5.8元的躉售電價,否則明年預告價格就是5.1元。簽約的先決條件就是通過海審、並取得籌設許可,四大開發商要和時間賽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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