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昨(29)日預告2019年離岸風電躉購費率,由今年每度5.8498元下修為每度5.1060元,降幅達12.71%,不僅降幅超過外界預期,經濟部取消「前高後低」階梯式分段費率,並設定發電量每瓩3,600度的上限,也就是滿發時數達3,600小時,不再適用躉購價格,台電只會以當年發電成本採購。
經濟部政務次長曾文生昨日表示,2019年躉購費率有二個月預告期,經濟部預訂在12月底開聽證會,經濟部對於上修或下修都抱持開放態度,開發商或各界若有意見,可提出具體佐證數據,費率審議委員會會再討論。預訂於明年春節前後定案。
目前達德、上緯已向經濟部提出電業籌設申請,可望拿到今年每度5.8元躉購費率;依規定,其他遴選得標業者,包括沃旭、CIP、海龍、中鋼、台電等業者,皆須於明年底取得電業籌設許可,否則將失去建置風場資格。經濟部昨預告每度5.1060元躉購費率,開發商是否繼續玩下去,得再觀察。
曾文生強調,我再生能源躉購費率之審訂完全看成本端,採建置成本加計合理報酬率;經濟部審訂躉購費率已經考慮國際成本、國產化、未來成本降幅、以及開發商要額外負擔成本等因素,並有相關事實及數據根據來推定開發成本。
曾文生表示,台灣只有躉購一途,國外有直供、躉購等方式,因此費率訂定除了參考德國、英國、丹麥建置成本外,國內特有因素,如產業成熟度、未來本下降趨勢等,也都要考慮。
他表示,因歐洲風場開發逾10年,台灣開發時程短,分別以學習率12.5%及實際案例估算,台灣開發成本多出每瓩約1.8萬元。國內海事工程經驗少,審議委員會在計算未來成本降幅,也降得較少,對開發商也有利。
此外,依規定,外商還要負擔併網成本、漁業補償成本、以及加強電網成本等,都已考慮在每度5.1060元價格內。至於離岸風電資金成本設定為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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