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賴清德日前宣布深澳電廠停建,遭外界質疑為選舉動作,未來仍可能重啟。但經濟部、環保署昨(15)日於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中同意,將於兩個月內廢止該案2006年的環評結論,斷其「後路」。
若深澳電廠環評結論正式廢止,未來經濟部若要再開發深澳燃煤電廠,就須重新啟動環評程序,一切從頭開始,大幅降低復建可能性。
環保署長李應元等人昨赴立院衛環委員會進行中油觀塘案、環評等專案報告。會議一開始,藍營十多位立委拿著「藻礁再見、應元詐騙」牌子,高喊「選前騙騙騙、選後變變變」,要求廢止深澳電廠籌設許可、環差及環評處分,否則只要環評效力仍在,深澳電廠就有可能復建。
委員會通過朝野立委共同臨時提案,決議「經濟部於兩周內提報,並指示台電公司兩周內依程序檢具不開發之理由送經濟部,經濟部轉送環保署後,由環保署依法公告廢止環評結論。以上程序要在兩個月內完成。」
昨天會議中,列席的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表示,深澳案仍在籌設階段,尚未正式成案,因此也沒有「撤案」必要,且經濟部已要求台電停止動作;環保署綜計處處長劉宗勇表示,程序上必須由開發單位台電提出申請,環保署沒有辦法主動廢止。
現場藍委不滿部會官員互踢皮球,要求沈榮津到委員會說明。沈榮津原非列席官員,不過也在半小時內趕到,在與幕僚及環保署協調後,隨後同意將在兩個月內完成廢止環評結論相關程序。
沈榮津表示,經濟部將於兩周內提報行政院廢止原核定投資計畫可行性研究,並依行政院同意廢止之函文,指示台電在兩周內依程序檢具不開發之理由送經濟部,再轉送環保署,由環保署依法公告廢止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論。
經濟部表示,廢止深澳電廠環評,不僅是今年3月14日通過的環差案須撤銷,就連2006年所通過的環評結論也將廢止。換言之,深澳電廠所有相關開發將確定止步。
<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