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為鼓勵保險業者銷售或設計開發適合高齡者需求之保險商品,昨天宣布修正「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只要多銷售長期照護險、團體年金險、小額終老險、實物給付及健康管理等高齡化保險商品,就可以適度提高國外投資額度或多賣外幣保單,自今年7月1日起正式上路,富邦、國泰、中壽與南山四家為主要受惠對象。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輝表示,此次修改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第15條第9項令釋草案,將商品結構綜合評分值中原列第二類之高齡化保險商品改列至第一類,以提高人身保險業商品結構綜合評分值之高齡化保險商品權重。
國內海外投資未達45%上限的保險公司,未來若銷售第一類保險商品中包括團體年金保險商品、長期照顧保險商品、小額終老保險商品、實物給付型保險商品及健康管理保險商品等高齡化保險商品,最近一年商品結構綜合評分值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標準者,得適度提高其國外投資額度達準備金1%。<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