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將為強化造市者報價、吸引具報價能力的法人機構提供台指選擇權流動性,報價範圍將由原本僅涵蓋周到期、近月及次近月的主要交易量集中序列,擴增至次二近月、第1季月及第2季月契約的價平上下5檔序列,並於4月起展開造市獎勵活動。
期交所表示,希望藉原造市者提供流動性外,也鼓勵更多具報價能力的期貨自營商及外資等法人機構提供市場流動性,雙管齊下增加選擇權委託簿厚度,提升遠月契約流動性。
造市者報價的規定,將一般交易時段選擇權次二近月契約納入持續報價要求。造市者除就原本規定的周到期、近月及次近月持續報價外,新增次二近月到期契約持續報價規定。
在近月、次近月及次二近月報價序列涵蓋價平上下各5檔,共60個序列中,至少對45個序列提供持續報價;另在第1季月及第2季月也新增持續報價規定,報價序列涵蓋價平上下各5檔,共40個序列中至少對30個序列提供持續報價。
為鼓勵具報價能力的法人機構,共同提升選擇權遠月契約流動性,法人機構於一般交易時段對選擇權第1季月及第2季月價平上下各5檔,共40個序列中,至少對30個序列提供持續報價,報價價差及報價口數符合規定者,期交所將依其持續報價時間提供手續費折減。
期交所表示,造市者功能主要是提供長期且穩定的流動性,故於主要交易需求序列要求持續報價,此些序列已涵蓋選擇權逾9成以上交易量;此外,交易人若有造市者持續報價指定序列以外的交易需求,可善用期貨市場造市商品的詢價機制,透過期貨商進行詢價,造市者將依市場交易狀況,提供報價。<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