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期貨商接受交易人從事臺灣期貨交易所授權歐洲期貨交易所(Eurex)上市臺股期貨及臺指選擇權的一天期期貨契約(簡稱歐臺期及歐臺選)委託,如與國內反向部位沖銷者,可不收取保證金,但因應期交所5月15日推出盤後交易制度,將有新的保證金收取標準。
臺股期貨(TX)及臺指選擇權(TXO)與歐臺期及歐臺選,將分別以「國內」與「國外」期貨商品控管,期貨商受理交易人委託從事歐臺期及歐臺選時,將依期貨公會訂定的保證金收取標準收取保證金,期貨商並可依交易人的信用狀況及交易性質,加收保證金。
在「歐臺期」部分,以期交所公告當日沖銷交易的原始保證金收取。
另外在「買進歐臺選」的部分,依交易人交易序列的當日結算價乘以契約乘數,加上變動保證金收取,變動保證金為委託價與結算價的差額乘以契約乘數,若差額為獲利,則不收變動保證金。
而「賣出歐台選」的部分,以公告的風險保證金加上變動保證金收取,若變動保證金之差額為獲利,則不收變動保證金。
至於歐臺期及歐臺選到期交割部位轉回我國期貨市場時,期貨商應依期交所檢核保證金及權利金的相關規定,確認交易人轉入部位的保證金及權利金足夠後,接受該轉入部位的作法與現行相同。
期貨商依當日沖銷交易保證金計收方式轉入到期交割部位,適用轉入部位為臺股期貨(TX)最近2個到期月份契約,且交易人應具備從事當日沖銷交易的資格條件並簽署當日沖銷交易風險預告書,經期貨商明確告知後,可依當日沖銷交易保證金計收方式,計算到期交割轉入部位的保證金。<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