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目前上市的三項黃金類商品,包括美元計價黃金期貨、新台幣計價黃金期貨及新台幣計價黃金選擇權,現行最後結算價是依據當日倫敦黃金早盤價、成色及新台幣對美元收盤匯率等,計算而成。
由於台北外匯市場上午11時之成交即期匯率,常為相關金融商品採用之清算匯率,較具市場參考性,期交所規劃於今年第2季,配合黃金類商品契約規格調整,一併調整最後結算價採用的匯率參採時點。
期交所針對國內交易人需求,陸續於民國97年及98年推出新台幣計價黃金期貨及黃金選擇權,交易標的採用國人喜愛的成色千分之999.9黃金,契約規模分別為10台兩(100台錢,375公克)及5台兩(50台錢,187.5公克)。為便利交易人參與,契約到期均採現金結算,交易人於最後結算日依最後結算價之差額,以淨額進行現金的交付或收受。
因為新台幣計價黃金期貨及選擇權採取台兩並以台幣計價,但最後結算價則依據倫敦貴金屬協會之LBMA黃金早盤價(LBMA Gold Price AM)而定,倫敦黃金成色為千分之995,且採美元╱盎司計價,故須經重量、成色及匯率轉換計算最後結算價。
前述計算最後結算價之匯率,由原本最後交易日新台幣對美元銀行間成交之收盤匯率改為上午11時之新台幣對美元即期匯率,倘前述上午11時新台幣對美元成交即期匯率因故未公布,則採同日上午11時之後,最接近上午11時之新台幣對美元成交即期匯率。
<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