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供交易人黃金商品多元化投資及避險管道,期交所自民國95年3月起陸續推出美元計價黃金期貨、新台幣計價黃金期貨及黃金選擇權。期交所規劃於今年第2季,針對黃金類商品實施延長交易時間、縮小美元計價黃金期貨契約規格、調整新台幣計價黃金期貨及選擇權最後結算價採用換匯匯率時點。
內容包括:一、黃金類商品收盤時間由原本下午1時45調整至下午4時15分,到期月分契約最後交易日收盤時間亦調整至下午4時15分,相關交易作業調整事項同現行下午4時15分收盤商品作業方式辦理。
二、為降低交易門檻,便於一般交易人參與,美元計價黃金期貨契約規模,由原本每口100盎司縮小至每口10盎司,報價仍維持以1盎司黃金為單位,採美元報價,最小升降單位為每盎司0.1美元,縮小規模後,每一升降單位之價值由10美元縮小為1美元。
三、新台幣計價黃金期貨契約及黃金選擇權契約之最後結算價,是依據倫敦貴金屬協會之LBMA黃金早盤價而定。由於倫敦黃金採美元計價,故需經匯率轉換計算最後結算價,最後結算價之匯率,由原本最後交易日新台幣對美元銀行間成交之收盤匯率改為上午11時之新台幣對美元即期匯率。
四、新台幣計價黃金期貨及黃金選擇權維持現金結算方式,到期時另提供交易人可申請將期貨轉為「登錄櫃檯買賣之黃金現貨」之機制,未提出申請交易人,到期契約同現行現金結算作法,對交易人而言,增加取得或處分黃金現貨彈性。
<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