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自105年2月17日發言人由陳副總家明改為江副總韶文,代理發言人為劉主任秘書啟聖。
1.事實發生日:105/02/03
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05年2月3日號簽陳辦理
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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