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將限縮保險業投資海外不動產限額,壽險業者本周力求翻案。保險局長李滿治2日表示,目前草案是以淨值30%為限,但部分壽險業者希望爭取以可運用資金2∼5%來規範,會先傾聽業者意見,但「海外不動產單筆投資金額高,用淨值似乎才能真正控管風險」。
依據保險局的統計,目前僅有三家壽險公司獲准投資海外不動產,國泰人壽到去年底已投資526億元,尚有近500億元的投資限額,先前申請日本及大陸各約200億元的投資額,但尚未找到確定投資標的;新光人壽則投資倫敦商辦68億元,還有113億元左右的額度。
至於富邦人壽去年底已投資330億元,且已獲准投資比利時的不動產約新台幣80億元,最近則是送件申請要買倫敦第四棟大樓,約合新台幣250億元,但若這棟加入,富邦人壽即會超出淨值30%的限額,因此富邦人壽希望保險局能放寬限額,改用可運用資金來控管。
本月新上任的金管會主委王儷玲已承諾,會再多聽取學者專家及業者的意見,儘速訂出海外不投產投資管理機制,要不要再保留但書,即允許專案申請排除限額,還是要擴大額度,另外在資本適足率(RBC)的係數上是否已允當表達風險,都要通盤檢討。
李滿治表示,其實淨值30%的規定也是有壽險業者來建議,主要現行是淨值10%為限,但可逐案申請核准,排除10%的限制,有公司即認為逐案申請,會耽誤投資時效,因此爭取直接拉高為淨值30%,只要是直接去投資海外不動產,即不透過設立特殊目的公司或信託架構者,即可在額度內逕行投資,若是設信託或SPV架構,同地區第二案也可採報備制。
先前保險局只是先公布要修改海外投資管理辦法,其中即包含海外不動產投資上限改為淨值30%,目前條文尚未正式預告,最快本周五,最慢年後,即會預告14天,李滿治表示,屆時有意見的業者也可以表達看法。
據了解,壽險業者本周即會表達意見,爭取可改為可運用資金的5%以內來控管,由於其他壽險公司都尚未提出申請,額度尚足,僅有已投資海外不動產的業者會表達意見。<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