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預料,新政府上台後,電業法修正案很快將再送入立法院審查;一旦電業邁向自由化,民營電廠設立將百花齊放,企業獲得購電「選擇權」,有機會從市場買到比台電更便宜的電力,但電廠也得「自己發電自己賣」,賺錢與否就各憑本事。
未來台電主要管輸配電,民營電廠可能只找大戶,例如找工業區用電量多的業者。相對地,官員擔心,偏遠山區或者零散用戶可能成「供電孤兒」,因為不可能有民營電廠就近供電,而負有盈虧責任的輸配電系統可能也不願意為其做大投資。
官員表示,目前民營電廠所發的電,只能由台電統一收購,進入台電電網後,再調度到各家各戶,故民營電廠執照只能等到台電有需求時才釋照。
電業自由化後,政府不再管制民營電廠家數及設立,各民營電廠只要能通過環評,就能自由成立發電廠。<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