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與臺灣銀行等8家銀行簽署「台灣南北高速鐵路興建營運計畫新臺幣3,820億元聯合授信案聯合授信契約第二次增修契約」
1.契約或承諾變更日期:104/08/03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臺灣銀行等8家
3.與公司關係:政府關係個體(部分銀行)
4.變更之原因:
為推動「高鐵財務解決方案」,以有效落實本公司財務改善事宜,於104年8月3日
由本公司與聯合授信銀行團簽署「台灣南北高速鐵路興建營運計畫新臺幣3,820億元
聯合授信案聯合授信契約第二次增修契約」。
5.變更之內容:
(1)本公司可動用「資金專戶」內資金以收回全數特別股股本。
(2)塗銷五站站區附屬事業用地地上權之抵押權。塗銷後擔保價值不足之部分
以存款設質方式補足。
(3)延長甲項授信期限並調整每年還款金額。
(4)與上述事項相關之其他增修。
6.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不利影響。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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