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將至,體貼客戶可能有資金需求,國內7大壽險公司已宣布春節期間滿期金提早給付措施,共有9.6萬張保單、金額高達96.47億元,在1月底∼2月17日間提早發放。
滿期金指保單期間屆滿,保險公司要給付給保戶一筆保險金後,保單即失效,另外也有壽險公司會提早給付還本金、年金,即保單期間有還本金或年金給付時間,剛好落在過年期間,也會在春節前提早給付。
國泰人壽今年在春節期間即2月18日∼23日之間的滿期金,共有2.3萬張保單,金額達20.2億元,會在小年夜當天,即17日提早給付。新壽也是在下月17日提早給付農曆年6天假期間到期的滿期金,有1.1萬張保單,金額6.56億元。
中國人壽也是在17日提早給付農曆年期間的滿期金、生存金等,共有2,700多件,金額達2.91億元。
南山人壽則是將滿期金提早給付的期間擴大,從2月14日∼2月25日到期的滿期金、還本、年金等,會陸續在2月11∼2月16日提早發出,總計有2.5萬張保單,金額達22億元。
富邦人壽則將2月11日∼2月24日期間到期的保單生存金及滿期金,提早到2月11日給付,總共有1.5萬件保單,金額則達28.5億元。
三商美邦人壽則是將2月11日∼23日間到期的滿期金及生存金,分批在2月11日∼16日提早給付;台灣人壽的提早給付適用保單範圍最寬,即在2月16日∼3月12日到期的滿期金、生存金,會在1月30日陸續提早給付。
壽險公司表示,這些滿期金若能提早給付,保戶可多出一筆資金可調度、包紅包等,年後這些資金會回籠銀行或再投資新的商品,則又是另一新商機。<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