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委託證基會辦理「期貨資產管理人員培訓班」,第二期培訓 班將於本月底前開放報名、12月8日開課,期交所指出,此訓練班主 要是為落實金管會日前鬆綁的「銀行從事多頭避險交易」實務作業, 藉此課程讓銀行等法人機構充分了解運用期貨的優勢,進一步提升法 人參與台灣期貨市場比重。
金管會已於10月20日修正發布「銀行以期貨交易人身分辦理期貨交 易規定」,讓銀行從過去只能「從事空頭避險」,延伸至也能「作多 期貨」,即為「可以增益為目的進行的多頭避險」。
期交所於金管會修正前揭規定後,即積極拜訪銀行業者並瞭解其於 期貨交易的運用。期交所表示,銀行不再僅於研判行情走空時賣出期 貨避險,當研判後市可望走多時,也可彈性運用與股價現貨部位具有 高度相關替代性的期貨部位,並以較少資金買進期貨部位取代股價類 現貨,待股價上漲後再行反向平倉。
銀行業者表示,鑑於目前金融市場投資日趨多元化,金管會釋出此 一利多,將可協助銀行因應行情變化調節投資部位,而在策略上,不 僅股票期、現貨部位可相互運用,且行情於多空轉折時,可善加運用 多、空頭避險之交易策略,提高資金運用效率及操作績效。
多家已在市場交易期貨的銀行業者表示,已依金管會規定修正內部 作業準則(包括交易原則與方針、交易作業程序、風險管理措施及查 核程序等),於提報董事會通過後即可辦理期貨多頭避險交易。
期交所日前已委託證基會辦理第一期「期貨資產管理人員培訓班」 ,10月21日開課,緊接著將辦理第二期培訓班,預計於本月底前開放 報名、12月8日開課,未來將陸續辦理銀行從業人員各類教育訓練課 程。
期交所解釋,多頭部位不得超過該銀行核算基數的5%,且多頭部 位應與銀行投資有價證券的部位併計,不得超過銀行有價證券投資相 關規定的總限額及個股限額。<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