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董事長職務一懸缺二個月,媒體把所有可能的人選全部猜過一遍,最後行政院給的答案是「政大法律系教授劉連煜」,著實跌破業界眼鏡,但細想此一安排亦不無道理,因為他在證券圈稱的上是「證券理論與實務第一人」。
翻開劉連煜的背景,除了當年在美國念書即專攻證券交易法與公司法、在學校亦以此為主要教學,與證券相關的職務,包括證期局顧問,上市上櫃審議委員、財團法人投資人保護中心董事、台灣證券交易所公益董事,出任期交所董事長之前,還是期交所結算、交易及紀律委員會召集人,可說是理論與實務兼備。
理論與實務兼備,是所有學者兼任相關單位委員或董事的必備要件,被稱為「第一人」,可見得他的功力能讓天天沈浸在專業領域的從業人員折服。
一位證交所高層形容,一看到人很客氣的劉連煜來開董事會,就會開始擔心準備得不夠充分,「他問題問得很直接,如果準備不足,會被董事問倒。」這也是他才到任一個半月,已經可以很清楚地掌握期交所大小事。
劉連煜則說,他早在30年前當執業律師時,就幫過客戶打過官司而研究過期貨,所以對期貨商品並不陌生,而且不論在國外求學或回國時,都是以證交法、公司法為主。
說起當年在美國念書,劉連煜「老師」性格流露:「台灣的競爭力千萬不能喪失!出國念書真的很值得,但這20年來我寫的推薦信次數年年下降,我念的哈佛與史丹福大學的台灣留學生人數已降至100人以下了,學費愈來愈貴是一個重要原因,教育部千萬不能廢除公費留學制度。」
劉老師愛管事還不止是學生,還包括小投資人權益,最有名案例,就是當年東森將股權出售予凱雷時,因大小股東收購價不對等並讓小股東吃虧,他代表一群小股東跟東森打官司;他的友人說,他會對公司法、證交法在實務上這麼熟稔,也是因為他是投資人保護中心董事,實務研究透徹的緣故。
或許正是這些小股東吃虧案子層出不窮,劉連煜這些年強力推動公司治理,也在政大成立公司治理法律研究中心,他早年著作《公司治理與公司社會責任》在大陸不僅成為暢銷書,不少建議還被寫入大陸的公司法裡,證券圈稱他為「法律與實務第一人」,言符其實。<擷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