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證交所及櫃買中心自今(103)年12月29日起,調整盤中撮合 循環秒數及各類指數揭示頻率,由現行每10秒調整為每5秒計算及揭 示1次,期交所將配合調整股價指數類及股票類契約最後結算價計算 之價格取樣頻率為5秒。
期交所指出,配合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指數揭示頻率調整為5秒的實 施日期,期交所調整後之股價指數類及股票類契約最後結算價計算方 式,自103年12月24日掛牌之12月份第5週到期小型臺指期貨一週到期 契約及臺指選擇權一周到期契約(最後結算日為103年12月31日)開 始適用。
期交所現行「股價指數期貨及選擇權契約」最後結算價,是以最後 結算日(到期日)證交所及櫃買中心當日交易時間收盤前30分鐘內, 揭示之標的指數(交易時段13:00(不含)至13:25(含)每10秒揭示 的指數,加計最後一筆收盤指數),採簡單算術平均價訂之。未來, 最後結算價格取樣頻率調整為5秒後,取樣價格筆數將由現行151筆增 為301筆。
而在現行以「股票為標的證券的股票期貨及選擇權契約」最後結算 價,是以最後結算日(到期日)證券市場當日交易時間收盤前60分鐘 內,每10秒揭示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交易時段12:30(不含)至13 :25(含),加計最後一筆收盤指數),所納入成分股計算之標的證 券價格,採簡單算術平均價訂之。將來,最後結算價之價格取樣頻率 調整為5秒後,取樣價格筆數將由現行331筆增加為661筆。另以,受 益憑證為標的證券的股票期貨及選擇權契約最後結算價之價格取樣頻 率與取樣筆數亦配合調整為5秒及661筆。<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