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3/07/22
2.公司名稱: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考量為達到獎勵與個人績效配合之目的,以當年度營運成果依員工
當年度績效分配員工紅利。
6.因應措施:不發行102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2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原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2年7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8491號函准予申報生效,應於申報生效通知
到達日起一年內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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